专栏名称: 税务大讲堂
税务公益课程,税法解读,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咨询,税务专家文章精选。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创伙伴  ·  创伙伴知识星球内容最新更新... ·  1小时前  
小小牛财经  ·  美国参议院通过《2025年美国稳定币创新指导 ... ·  3 小时前  
小小牛财经  ·  美国参议院通过《2025年美国稳定币创新指导 ... ·  3 小时前  
铅笔道  ·  小米135亿豪赌芯片,拆解1.1万亿超级赛道 ... ·  6 小时前  
经纬创投  ·  “苏超”刷屏,为何其他省市难以复制? ... ·  13 小时前  
51好读  ›  专栏  ›  税务大讲堂

提前开票定偷税!税务局刚明确!即日起,提前开票必须这样做账报税!

税务大讲堂  · 公众号  ·  · 2024-09-08 21:00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首先,虽然发票已经开具, 但产品没有交付,也没有经济利益流入,“风险报酬转移”和“控制权转移”统统不符合,所以,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这种行为 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不需要确认收入。

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 )规定, 先开具发票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所以,增值税还是要申报缴纳的。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规定:

缴纳增值税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客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会计口径收入会出现不一致, 属于正常情况, 只需要准备购销合同复印件、文字说明等资料,供税务机关核查即可。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