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典委发布了《关于WHO INN P-List131及有关化学药品通用名称的公示》,涉及新拟定的89个药品名称和需要修改的6个药品名称。公示期为一个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是为了确保药品通用名称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唯一性。相关单位如有异议,需及时提交反馈意见,并附上相关说明和联系方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内容和目的
国家药典委发布了公示,涉及新拟定的89个药品名称和修改的6个药品名称。目的是为了确定中文名称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唯一性。
关键观点2: 公示期时间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为期一个月,期间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关键观点3: 联系方式
相关单位如有异议,需及时提交反馈意见,并附上相关说明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周怡和岳志华;电话:010-67079556和010-67079576;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通信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邮编为100061。
正文
关于WHO INN P-List131及有关化学药品通用名称的公示
》,涉及新拟定名称药品89个、修改名称药品6个,公示期1个月。
经第十二届药典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审核,对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非专利名称(INN)建议目录131(P-List-131)的中文通用名称予以确定,并对以往目录中已收录的个别中文通用名称进行调整。
为确保上述通用名称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唯一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中表1和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