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做投资的梦想之一,是能找到一个未来的伟大企业并伴随成长。改革开放
30
年,中国创造了年均
GDP
增长
9.8%
的经济奇迹。
格隆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是:
成为伟大的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中国伟大的经济奇迹为何没有催生伟大的公司?
从外部环境看,伟大企业的产生,首先必须有肥沃的法制与契约文化土壤
。
公司是法人,是法律上的居民,法律既是给予公司生命的父母,又是护佑公司成长的关键社会环境。
中国几千历史中,最发达的是行政权力和管束人们行为的各种律条,但真正的法制和法治都较欠缺,缺乏法制土壤,与之对应的契约文化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
伟大公司一定是要通过市场机制和契约手段有机地组合和成长起来,缺乏清晰的产权界定与保护、平等的市场进入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以及公正、公开、透明和确定并可预期的法律规则,
是很多中国企业行为走进囚徒博弈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年微软模仿苹果发明的鼠标,被判罚数亿美元。如果没有这种近乎严苛的对科技创新的法律保护,所有人都可以
“穿别人的鞋,让别人无路可走”,
自然也不会有今天颠覆性改变人类生活的苹果公司。也正因为美国司法的独立公正成熟,才使得美国的高科技产业
60
年来创新不断,生机勃勃。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格隆一直没有明白这其中的逻辑:
为何为数不少的普通中国人,对美国这个没有占过中国一寸土地,并在二战时以鲜血与中国人并肩战斗过的国家充满抵触、厌恶,甚至仇视,却对侵占(包括策划独立的外蒙地区)中国领土总共超过
330
万平方公里的俄罗斯有相当的好感?
今年
2
月寒冬的北京暖阳中,我去了一趟中国最牛掰的高校:清华。行走其间,感触良多。这是一所用美国庚子赔款建起的学校。
1949
年掌管这笔基金的杰出教育家梅贻琦先生到台湾后,又利用这笔款项在新竹创办了台湾清华大学——这也是台湾地区最牛掰的大学。
撇开形而上的意识
XT
问题,美国当之无愧是当今世界科技创新机制,科技创新成果的领跑者。
我们需要做的是“师夷长技以制夷”,而不是闭目塞听
,
盲目排斥。
其实最简单的问题是:
不去努力学习其身上的优点,却去嘲笑一个
GDP
是我们的
1.67
倍,战机速度是我们
1.5
倍(本世纪初就已列装的
F22 VS
尚在研制中的歼
20
),货币在全球使用比率是我们的差不多
20
倍的国家,到底是妄自尊大,还是无知无畏?就算我们真的要和美国人打一架,总不能靠盲目的自信、影子银行、城投公司,以及砖头瓦块去迎战?
伟大企业的诞生条件,除了外部环境,格隆更感兴趣的是企业自身的问题。
很显然,时间并不是伟大公司诞生的必要条件
。
福特汽车公司
1903
年正式创建,
1916
年就已经占全球汽车市场约
60%
份额了。
Google
也只有
14
年历史。
DELL
和联想的创建时间是一样的。最近的案例是
Facebook
,公司于
2004
年
2
月
4
日才上线,但去年净利润已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