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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省判决的一起案例中,法院查明,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间,被告人谢某谎称自己为清华大学招生办工作人员,以帮助魏某女儿王某取得北京外国语大学内部子弟名额、需要缴纳注册金等名义,骗取魏某汇款32万元。此外,以帮助陈某女儿申请清华大学机动指标、预交注册金为名义,骗取陈某汇款20万元。
上述案例显示,大部分被告人分多次要钱,家长即便怀疑,也不愿放弃最后一丝希望,接连上当。甚至有的家长在孩子开学入校后,仍相信被告人有能力给孩子转校,继续支付费用。
被告人要钱的理由亦是五花八门,报名费、送礼费、打点费、差旅费、注册费、户口迁移费、考验培训费……甚至是帮校领导借钱。
在河北省2016年判决的一起案例中,年近半百的被告人陈某
对外谎称自己是中国人民大学的校长助理、教授,能帮王某的儿子办理到中国人民大学上学。陈某先以赞助费、落户费、给领导送礼为名,骗取王某64万元,后又以校领导借钱、做生意周转等名义,骗取王某66万元,合计130万元。
王某称,他自知“凭儿子的平时成绩根本考不上大学”,便经人介绍,联系到了陈某。陈某谎称自己给外甥在人大“预留”了一个名额,但是他外甥高考分数太低上不了,又没钱运作,正好“让”给陈家。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在湖南省2010年发生的一起案例中,被告人没能让考生进入其承诺的大学,但在开学后,依然以可办转学为由稳住家长,继续收钱“打点”。
澎湃新闻观察到,有8起案例均涉及伪造证件或文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新生报到卡、学费收据、毕业证甚至是录取扩招的教育部红头文件。
在陕西省2010年判决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王某和马某仅靠伪造录取通知书,就先后骗取了5位考生187500元。他们伪造了4份武汉大学录取通知书及1份陕西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
案发后,王某的亲友将全部赃款退赔给受害人。王某和马某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5年。
落榜的想上本科,考上二本的想上一本
澎湃新闻经统计发现,上述案例中,半数判决中受害家长提到孩子高考分数“不理想”、“落榜”等。此外被告人也利用了部分考生及家长的“名校情结”、“军校情结”,承诺为一本上线、甚至是二本上线的考生提供“特殊服务”。
在江西省2014年判决的一起案件中,艺考生林某甲高考考了517分,只达到了第二批本科分数线,但家长想帮女儿入读一本大学。经林某甲的艺术辅导老师的联系,又辗转两人,家长联系到了林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