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结构金融研究
领证券化航向,化艰险于无声处,护新常态路径,踌辉煌在朝夕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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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干货]Fintech背景下资产证券化如何发展

结构金融研究  · 公众号  · 金融  · 2017-07-07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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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资产逐渐多元化


随着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蓬勃发展,基础资产的类别也逐渐趋向多元。理论上,资产证券化是把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化为在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因此,凡是能产生现金流的、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均可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的操作。2016年国内资产证券化的实际情况也愈发呈现这样的态势,例如REITs/CMBS、票据收益权、保单质押贷款、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新型基础资产不断涌现。从数据上看,主流类基础资产还是占据较大份额,其中: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以企业贷款类ABS(CLO)、住房抵押贷款类ABS和个人汽车抵押贷款类ABS为主,占比分别达到41%、29%、16%;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以融资租赁资产、信托受益权、消费贷款为主,占比分别达到21%、19%、16%。


(三)对基础资产的发掘和把握成为核心竞争优势


国内金融体系是分业监管、开放竞争,随着资管市场逐步开放,各金融机构都进入跨市场竞争阶段,混业经营态势明显,尤其是资产证券化领域,信托、券商和基金各占一头,各具有监管赋予的载体优势。虽然严格意义上的破产隔离功能只有信托具备,但实践中其他机构对此也无强制或自发要求,造成各机构竞争更多基于对基础资产的把握,而非制度红利。当然,鉴于投资主体构成和发起人属性不同,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产品收益率相对交易所要低(2年期AAA级相差150BP左右),在不考虑发行标准和时间周期的情况下,也给信托作为SPV带来了一些优势。但总体来讲,作为国外较为成熟、国内逐渐广泛开展的业务,并非完全的新鲜业务,各机构之间的专业性差异并不大,竞争已经转向对基础资产的获取和把握。谁能提供给市场需要的基础资产类型,谁能发掘新兴基础资产并把握其特点,谁能在基础资产形成阶段就提早介入,无疑将在未来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竞争中获得先机和构筑核心优势。


二、大量可证券化资产需要数据和科技金融发掘


1.大量潜在优质资产无法进行证券化

受国内金融抑制和客观经济信息不对称制约,金融服务深化和覆盖远不能满足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需求,典型的如广大的个人消费贷款需求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远远处于金融服务提供稀缺阶段。实际上,我国金融资源分配严重不均衡,个人金融和中小企业金融供给犹为不足,相较于发达国家成熟的金融体系,中国消费金融领域和小微企业金融领域仍是尚未被撬动的巨大蓝海。个人金融方面,2015年个人消费贷款余额规模近20万亿元、过去十年年均复合增长率22.74%,但从中美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衡量(38%/68%),未来空间仍然广阔;中小企业金融方面,2015年应收账款净额规模超过11万亿元、过去十年年均复合增长率14.3%,由信息技术进步推动的供应链金融展现出了迅速发展的态势,到2020年将会超过20万亿元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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