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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云集微店调整后的模式究竟怎样?就记者向赵占领所了解到的信息,其模式已变为:
1.从2017年1月1日起,要成为“云集微店”店主,经已注册店主邀请,须支付398元的注册大礼包费用,相应得到一套“素野”品牌的多肽赋活修护套装。据了解,“素野”是云集微店的自有品牌。该套产品在云集微店上的售价为399元,店主向他人每售卖一单可得119.7元佣金;
2.成为店主后,可邀请其他人加入成为新店主。店主邀请新店主满100人(个人直接销售20个,团队销售80个,加起来销售100个大礼包),即可成为“主管”。团队人数达到1000名,培养主管30位,即可申请成为“经理”;
3.店主只有发展成为主管以后,才能拿提成,成为主管后,主管所带领的团队每新发展一名店主,主管能从398元的平台服务费中拿走150元,主管的上线经理能拿走80元。这在店主群内被称为“培训费”;
4.除了培训费,主管的收入还包括,团队整体的销售提成。店主每卖出一单都将获得商品单价约5%~40%的佣金。主管则通常获取店主销售利润的15%,是为“服务费”。主管及经理均与云集微店签约兼职劳动合同,培训费和服务费均由云集微店统一于15日发放;
5.店主每邀请一个店主,本人可得40云币,被邀请人可得20云币。1云币同等兑换为1元人民币,可在云集微店上直接使用。云币与团队主管没有关系,但该店主邀请新店主,主管可照旧获得培训费;
6.店主邀请的新店主,与店主暂时没有销售利益关系,但算作团队人数,不断累计,为日后升级主管打下基础;
7.主管会在店主群内培养“候选主管”。只要店主达到主管要求,便可将团队剥离自行运营。主管间层级相同,利益与前主管已不相关,但凡新进店主都算作原主管的团队人数。目的是为了升级成为经理。
在赵占领看来,这样调整后,经理还是从下线即主管和店主的缴费计酬,主管从下线店主的缴费中计酬,传销的本质还是差不多。
目前出现很多传销变种
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二)划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电商独立分析师鲁振旺就此指出,现在出现很多传销的变种,难以识别,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目前,新型玩法很多,而类似云集微店这样的平台,国内还有几十个。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研究表明,
近年来各类披着互联网/电子商务外衣的传销组织屡禁不止,微商、数字货币、校园贷、资金盘等成为网络传销“重灾区”,类似于云在指尖、摩能国际、博邦商城等打着电子商务幌子的几十亿传销大案浮出水面。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则提醒称,
尽管新的传销模式多被套上不同的商业模式,隐蔽性变强,但它的本质是不变的——通过层层分销机制,不依靠商品盈利,而是通过发展下线和向下压货来赚取利润。
吴秀波经纪人:跟云集沟通过
打开云集微店的网站,就能看到云集微店代言人当红影星吴秀波的形象广告。
在得知云集微店因两年前的“地推模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遭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超过958万元的罚单后,吴秀波的经纪人杨女士于日前独家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表示之前完全不了解前述情况。“吴秀波是今年才开始代言的,广告片也是前两天刚刚拍完。”
“合作很可能会受影响,给这种商业模式有重大问题或争议的企业代言,明星一是要考虑自身的法律风险;二是要顾及自己的公众形象。”赵占领表示。
杨伟称,公司于今年4月份和吴秀波签的合约,未曾想到这个行政处罚会下来,事情出来后公司就去找吴秀波(团队)做了沟通,目前他们(吴秀波团队)对这件事情还是包容和理解的。
杨女士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应称,公司法务确实已经和云集微店进行过沟通,云集微店方面给公司法务的说法是(他们遭到监管部门)被罚的时间好像是2016年。“我们完全不知情,但也不能平白无故因为一个消息就如何,也要去了解清楚情况。我们目前还在了解情况,而这需要一个周期。”
杨女士表示,法务正在收集相关数据信息,等收集完再和他们(云集微商)交涉相关的内容。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广告代言人是否需要和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其核心判断在于广告代言人是否依据事实,使用过商品或接受过服务,特别是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服务之中。吴秀波代言云集公司,其代言的是云集的公司形象品牌还是特定商品或服务,以及云集三级分销模式是否属于一种直接针对消费者的‘商品或服务’,均不甚明确,故仍存争议。”
在麻策看来,双方解约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但具体的原因到底是吴秀波因(云集微店被罚)案子本身遭受到牵连至损害赔偿(而解约),还是因其形象受到损害而导致解约,这个尚难判断。关于是否会和云集微店解约的问题上,吴秀波应该是有经验的。“吴秀波此前代言过某租车公司,当时出了很多黑竞争对手的广告,也是诟病很多。从这个角度来看,吴秀波本次(和云集微店)的这个合同里面应该会包括导致艺人形象受损而解约的这些条款。”(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文/蒋佩芳)
延伸阅读:吴秀波经纪人回应代言电商平台涉传销:完全不知情
一款由当红影视明星吴秀波代言、宣布在2016年的社交电商领域获得最大一笔2.28亿A轮融资的社交零售平台APP“云集微店”,因为两年前的“地推模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近期收到了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杭州滨江工商”)开出的超过958万元的罚单。
云集微店是由浙江集商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APP产品,于2015年5月正式上线运营。定位于在共享经济背景下成立的社交零售平台,也就是通过手机进行电商交易。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高新(滨)市监罚处字【2017】2101号)公开的内容,2016年1月7日开始,杭州滨江工商陆续接到多起关于云集微店开展经营活动涉嫌传销的举报,核查发现云集微店存在“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等行为,这些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2016年1月20日杭州滨江工商正式立案调查。
在《华夏时报》对此事进行报道(《吴秀波代言的电商平台被指涉传销,杭州工商开出958万罚单》)后,记者获知,吴秀波方面已经对此关注,吴秀波经纪人也回应称,正在与云集微店方面进行沟通。而法律界人士则分析认为,双方解约的可能性非常大。
记者了解到,在得知云集微店因两年前的“地推模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遭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超过958万元的罚单后,吴秀波经纪人回应称,之前完全不了解代言的“云集微店”涉传销遭处罚的情况,吴秀波是2017年开始代言,广告片也是前几天刚刚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