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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克杰案,是祁培文查办的另一起大案。
成克杰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原主席。其在1994年至1998年期间,受贿财物达4109万元,
于2000年7月被判死刑
。当时,成克杰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官员受贿数额最大的案件,
成克杰也成为因经济犯罪被处以极刑的职位最高的领导干部。
1999年春,中纪委对成克杰案立案调查,由祁培文直接指挥。
他当时一边查办湛江走私案,一边指挥中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调查组,抓捕成克杰案的重要涉案人员——长期居住香港的成克杰的情妇李平。
李平被抓捕后,将她和成克杰收受30多人贿赂的过程和盘托出。成克杰本人曾多次说:
“中央纪委办案组做到了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也对我本人负责,我心服口服。”
2000年9月,成克杰被执行死刑。
该案宣判后,祁培文接受央视采访时,分析了成克杰腐败的深层原因:“成克杰入党是在1984年,他在党内经受锻炼和考验的时间很短,所以这个人的理想和信念原本就没有很好地树立起来,政治素质很低,法制观念淡漠,他手中的权力又很大,而且滥用。”
“再加上我们现在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像这样的人走向腐败是完全可能的,也是不奇怪的。”祁培文说。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在查办腐败案件中,祁培文还曾对涉案人员“手下留情”。
1998年,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浮出水面。从1996年初至1998年9月,以李深、林春华、陈励生为首的走私团伙大肆走私汽车、钢材、成品油等货物,案值达110亿元,偷逃国家税收62亿元。
此案共逮捕走私分子及涉案公职人员130余人,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原调查处处长朱向成被判处死刑,湛江市市委原书记陈同庆、原副市长杨衢青被判处死缓,200多名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在对涉案公职人员处理时,祁培文“冒了风险”,对100多人“特殊处理”。
2008年,他在接受采访时,吐露了当时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