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再次,设立社会工作专业,是因为它具有发展、治疗和预防的突出功能。所谓发展,是指在原有基础上促进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或资源的进一步合理性应用;治疗是指功能的恢复;预防是指社会工作有助于尽早消除个体或社会中潜在的危险因素。社会工作正是通过资源整合,协调个人与环境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发挥这些功能,最终促使整个社会良性运行。西方社会的很多经验表明,社会工作专业的设立,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有效的机制。这对转型期的中国而言,尤为适用。由此看来,社会工作专业“品种”优良,其设立具有合理性。
二、砧木:中国社会的“植株”特质
传统中国社会以小农经济为其主要经济形态,创造了世界上最成熟的农业文明。这是中国社会的“植株”特质,同时也是社会工作专业无法诞生于中国的主要原因。
分析中国社会的特色,要从其经济形态谈起。中国是农业古国,小农经济是其主要经济形态。小农经济的生产特质不仅要自给自足,而且其生产要以家庭为单位,并进行小规模生产。小农经济不需要家人以外的生产协作。家庭就是传统中国社会最主要的生产单位和生活单位。因此,家庭、家族在中国社会具有重要地位。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扩大化。家国一体,谓之天下。由于人们的生产、消费等需要都可以在家庭内部得到满足,家庭同时也成为传统中国解决问题的基本单位。中国人寻求问题解决的求助路径更多的是依赖家庭,或家人化的朋友。亲疏远近是重要的衡量尺度。人际关系都是以“己”为中心,一圈圈波及出去的“差序格局”。这种社会特色下,中国自然不会产生出以求助家人以外的“他人”为主的问题解决机制,更不可能自然地诞生出专为此需要提供服务的机构和人士。
在马克思看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与这种经济形态相适应,中国的思想文化与西方有很大差异。中国缺乏诞生社会工作专业的宗教信仰、文艺复兴等思想土壤。此外,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也和西方不同。西方人的思维起于对人之外的世界的惊异。相比较中国人而言,西方人更多的是关注人之外的世界如何构成?按何规律运行?而非关注人本身。因为思维重在探求外部世界的规律,所以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比较侧重理性、逻辑性,注重逻辑的推演。而中国人从一开始就比较关注人自身,关注如何能避免或逃避世间的纷争,关注如何能在差序格局中保存自己,求得发展。因而注重联系,相对感性。中国科举制的实行等因素,使得学问在中国是获得利益的手段而非目的。因此,中国有很多学科的思想,但没有形成学科;中国社会历来有“学”无“术”。中国社会兴办的专业教育,多数都诞生于西方。作为一门学科的社会工作没有在中国社会产生,一定程度上和中国的思想文化及中国人独特的思维方式有关。
这种社会结构和思维方式的结果之一,就是“大政府”与“小个体”、“小社会”的产生。“大政府”就是全能式政府。它控制着全部社会资源并承担着全部责任。“大政府”是“家本位”思想在国家层面的延伸。“家本位”强调家庭利益,强调家庭成员对家庭,乃至国家所负有的责任。所谓“小个体”,就是指个体权利的弱化。政府忽视个人需求、个人目标及个性。个体权利得不到重视。所谓“小社会”,是指政府将社会完全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下。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明显的“一致性”。社会的自发程度低,社会的“他组织”性强。公民社会存在极小的生存空间。“大政府”无法催生出社会工作专业。这是因为全能政府排斥一切非政府因素的存在,一般作为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工作机构自然也在被排斥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