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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就是定价,在再融资制度调整之后,三年一定价没有了,统一为: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在审的一些项目还有,大家一直怀念董事会环节锁定价格这种方式好,价差大,投资人愿意认购。其实也是双刃剑,本身来讲确认价格之后可以修改一次改完之后就基本不能动了,那就出现这样的情况,我锁价锁在6元,而后价格涨到16元,大家很高兴,也很好认购,但如果你在高点锁的价,比如有的企业在股灾时候锁的价,那就不知道倒挂哪去了;那么以发行期首日为基准日呢,随行就市比较灵活。2016年有386家企业实现再融资,其中有62家没有融到那么多钱,其中还有18家一点儿没融到,总体来讲,再融资对市场约束有所增强
4、非公开发行股票比重增大
近年来非公开发行一枝独秀,这是从结构上讲,每一年非公开发行的家数都占绝对优势。像16年386家做非公开发行,那么只有11家做了配股,11家发了转债,8家发了优先股。
非公开的融资额是7800亿,占到总体融资额的比重是非常高的,这个前面那张图也看的比较清楚,这是比较明显的特点,大家都比较喜欢定增模式。
二、再融资主要品种
(一)非公开发行
当年引入这个品种的特殊考虑:早期没有定增的时候,主流融资品种是配股和增发、可转债,但这几种方式都有财务门槛,那就存在一些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不太好达不到增发、可转债条件,按照当年的规则就永远也不能进行再融资。所以证监会听取市场意见,引入特殊品种,为经营不是特别好的企业改善基本面创造条件,所以引入非公开发行。
非公开发行条件是很低的,没有财务门槛,最近看会后事项签批文也看到很多企业去年巨额亏损的,也有去年虽没有巨额亏损,今年1季度业绩大幅下滑,下滑百分之三百几的也可以发,没有什么财务门槛。因为当年这个品种推出时就有照顾的性质,希望给困难企业增加一个融资品种。当时证监会设想是,好的企业去公发,不能公发的企业去定增也能融资,但后来的结果是差的企业也不去公发——转债、配股,好的企业一看定增挺方便,好企业也定增,没有人做公发,这也是今年2月份证监会做制度调整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导致品种结构严重失衡,非公开发行一枝独秀。这是很重要的问题,所以建议融资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做选择。
非公开发行财务门槛没有,但创业板有,要求2年盈利,本身也不高,盈利就行。按照2月17日调整后的再融资规则,统一按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不是按照发行期首日的价格发行,是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向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不能低于这个价格,但可以高,但不能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九折,创业板有按照发行期首日定价,按照市价发行,如果市价发行我就不锁定了,第二天我就可以出售,但后来也带来一定的问题,后面给大家介绍;另外,发行对象上限为10名(创业板为5名),锁定期12个月/36个月。之前锁定36个月的是定价定向——董事会环节确定了发行对象、发行价格,2月份调整后,统一按照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所以在董事会环节确定价格就是不允许的了,但是仍然可以确定发行对象。
创业板有专门的证券发行办法的特殊要求:
最近两年年盈利,这个比主板和中小板要求高一点;
要求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使用达到70%以上;
实际效益达标,达到承诺效益一半以上,或者前次发行后年平均净利润高于发行前的利润规模;
不能借壳,不能利用定增导致控制权变化,比如不能利用定增由原来的大股东变为小股东。
(二)优先股
优先股本身不是个新品种,但对我们国家来说是比较新的。优先股本身叫股票,实际上它有债券的特性——永远不用还本付息。可以设计条款,按照一定的股息率支付股息。优先权排在债券之后,股票之前,没有表决权。就现金流而言,优先股类似于银行的永续债,当然不完全一样;
目前境内发行的优先股不能转化成普通股,国外有可转换优先股,在满足一定条件情况下是可以转换为普通股,在发行的时候就有吸引力,咱们国家一般企业的优先股都不能转换。商业银行发行的优先股可以转化为普通股,因为商业银行如果不规定可转换发行的优先股就无法记到股本里,只能记成债。大家知道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主要还是增加股本,如果发行商业银行发行股票不能计入股本,就没有发行必要,因此商业银行在发行优先股的时候,首先要满足会计上做股本的需要,有权利决定是否转换的是银行而不是购买者。
目前优先股的发行方式全部是非公开发行,因为优先股发行管理办法中规定,如果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优先股的要强制付息,这期未付的,下期要付两期。这样规定的结果是,在会计上规定了确定的付息义务,优先股的处理会计上就变成债券,不能记在权益里。因此,一般企业发行优先股还是希望计入权益,如果计入债券那发行债券就好。因此,目前为止发行优先股都是非公开发,没有公开发。
优先股和公司债有区别:债需要还本计息,优先股永远不用还本,优先股的税务处理上,税务局认为它仍然是股票,优先股的股息不能税前扣除,债券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
目前来看可转债、优先股、配股、增发在证监会走单独的绿色通道,所以感兴趣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考虑。但是,优先股的优势不明显,跟债券比较,抵税的效果比不过债券,股息率比债券利率还高,发行上也是非公开的,而且不能转换,所以真正发行优先股的企业不多。
从目前看,发行优先股的企业的几个特点:1)净资产收益率比较高,资产负债率比较高,收益得有一定保证,因为优先股发行后需要付息,而且比利率还要高一些,因此净资产收益率要有一定的保证;2)市净率不太高,股价不太高。通过这几个条件可以看出来,发优先股银行比较多,很赚钱,市净率比较低、股价低。
(三)可转债
可转债是2月份制度调整后证监会力推的一个品种,也是目前绿色通道单独审核的品种,目前看可转债的发行条件还是比较高的。
1、可转债发行条件:
(1)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6%以上;
(2)创业板要求两年盈利、资产负债率高于45%;为什么有个资产负债率的要求,因为可转债本身是符合品种,股债结合的品种,可转债相当于债券加上看涨期权,约定了转股价格之后,股票涨了以后可以用固定价格去转股,股票涨了以后可以行权去转股,所以可转债是一个股债结合产品,但实际上可转债的“股性”强于债性。初步统计2000年以来发行了106支可转债,只有四只没有转股,绝大部分的可转债——超过三分之二在半年以后可以转股,1年之内全部实现转股。大家接受可转债,从投资人角度,之所以接受比较低的债券利息,大概在0.5%-1.5%左右,之所以有人买是看重转股权,最后如果说企业发行可转债后按照债券还本付息,投资人意见就会很大,因为利率很低,没转成股,后续没有人再买该公司的可转债。这也是目前证监会将可转债放在发行部审而不是债权部审的原因,也是考虑到股性比较高。
(3)发行规模的限制,可转债债券发行规模累计不超过净资产40%;制约也很强,特别对于创业板公司,本身规模不大,特别是轻资产的公司,净资产很小,发可转债募集不到多少钱。
因此,目前看发行可转债不是适合所有公司。一般来说存续期5-6年,发了以后半年转股。
2、发可转债的主要风险
作为发行人的回售条款,作为投资人购买转债的目的是转股,如果股价长期低于转股价,投资人肯定不会选择转股,发行人若不修正转股价,达到一定期限以后,一般来说转债的回售条款触发以后投资人就可以回售给发行人。历史上发生过回售先例。转债大家可以慎重考虑一下。
(四)公开增发
发行条件与可转债差不多,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6%,创业板2年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5%,另外一个公开增发的特点是市价发行,不打折,对于券商来讲发不出去要余额包销。
这样看来,增发门槛高,对承销商压力大,对投资人来讲没有折扣,吸引力小。这个品种,在14年后基本上绝迹了。低于投资者没有折扣不愿意买,对于券商需要包销,也没有积极性,对于发行人财务有高门槛也不愿意发。14年最后一单增发,融资3.65亿,认购完成后,大股东认购16%,券商包销了52%,基本上算没发出去。所以公开增发若将来保留这个品种,在发行条件上要好好研究。
(五)配股
也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品种。之前没有定增的时候,大家想融资只能配股,配股之前也有财务门槛: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后来有所下降,降了以后:主板三年盈利,创业板两年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5%。
配股的问题:基本上如果能够配成功,要求大股东参与,配股是向原股东配,所以有一个约束:如果配股募集资金额达不到融资额的70%,就退回发行。所以配股的时候,控股股东占比较高的情况下,如果控股股东放弃申购,则基本上配股的就发行失败了,因为即使其他人都认购也不够。这是配股的一个条件,即大股东要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