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目的之
二是为了规范语音
,
即
“正音”
。
何为正音?
“天地生人,即有声音,五方殊习,人人不同,鲜有能一之者……欲知何者为正声,五方之人皆能通释者,斯为正音也。”
简单来说,正音就是颁布一套全国范围内通用的标准
“普通话”。
元朝初建时,忽必烈特曾命令国师八思巴创制的一种以藏文为基础的拼音文字,用来译写全国境内各民族语言,以方便各族人民之间相互交流。这种新的拼音文字称为巴思八文。之后,又以巴思八文拼写标注汉字,编写《蒙古字韵》一书,以统一全国文字。这就是元朝的官方
“普通话”。而《蒙古字韵》作为前代官修韵书,以北方官话音系为基础,用巴思八文注音,在朱元璋看来,非汉人之传统,应该重新颁布新的官方韵书。
此外,在中国境内,各方言混杂,旧存韵书已经落后于时代,不适宜作为
“正音”的标准也是现实存在的问题。朱元璋“阅韵书,见其比类失伦,声音乖舛,召词臣谕之曰‘韵学起于江左,殊失正音……卿等当广询通音韵者,重新刊定之’”。由此,在朱元璋的诏令下,宋濂、乐韶凤、王僎、朱右等开始了新韵书的编纂,于洪武八年
(
1375
)
正式编成出版,计十六卷,七十六韵,赐名《洪武正韵》。这一最初版本被后人称为七十六韵本。
七十六韵本
主要针对宋代通行的《礼部韵略》进行改革,其参考的文献体系相当完整
。
既吸收了黄公绍《古今韵会举要》的框架,又继承了毛晃、毛居正父子《增修互注礼部韵略》的注释体系,同时参考了刘渊
的
《壬子新刊礼部韵略》
。
在具体编纂过程中,编纂者以毛氏父子的《增韵》为底本,完整保留了原有的注释体系,但做了几项关键性革新:其一,恢复了宋代因避讳而删减的文字;其二,对汉字读音系统进行彻底重构,将传统《广韵》
206
韵大刀阔斧地合并为
76
部;其三,革新反切注音系统,摒弃唐宋时期繁复的旧反切,采用更符合当时实际语音的新反切注音法。
但七十六韵本刊行后,朱元璋多有不满意,甚至于洪武十二年
(
1379
)
下令重修。据翰林待制吴沉所作重修本序文记载:
(皇上)以其中尚有未谐协者,乃于洪武十二年秋,复敕中书右丞相江广洋总裁其事,中书舍人臣朱孟辩、臣宋燧、臣桂慎、翰林典籍臣刘仲质,重加校正,补前书之未备而益详焉。凡声相谐、韵相协皆并而合之一。四方之声而悉归华音之正。
有趣的是,朱元璋之所以不满意初刊本,很有可能与他亲自选定的编者们有关。参与《洪武正韵》七十六韵本编撰者、修订者,
连同审定作序的前后共计有
15
人。其中有籍贯可考者有
14
人。主编乐韶凤,字舜仪,全椒人;宋濂,字景濂,祖籍金华潜溪,后迁居金华浦江,均非中原人。而余下
12
人中,除王僎、李叔允出身河南,答禄与权为蒙古人外,其余皆为“江左”人士。俗话说,乡音难改,让江左人用中原雅音去校正江左旧韵,实非易事。即使诸位编者“复恐拘于方言,无以达于上下”,极力避免南方方言的杂糅,但七十六韵本仍杂有南方发音,与朱元璋理想中的韵书相差甚远。
新的
修订
对《
洪武正韵》初刊本进行了重大调整,新增平声
“
微
”
韵、上声
“
尾
”
韵、去声
“
未
”
韵及入声
“
术
”
韵四韵,使总韵数增至八十韵。从音韵学角度看,八十韵本较原先的七十六韵本更贴近实际语音系统。然而现存版本
仍
以七十六韵本为主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