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违建被拆 ,“房东”农锦公司首度发声
秀丽东方幸福场为何要强拆?这片休闲园区究竟是否存在违建?违建的标准何以认定?……这些问题萦绕在不少网友的脑海中。但连日来,大家除了看到秀丽东方一直发声外,这片土地的业主方却一直沉默不语。
该公司一名负责人介绍了事情始末。
原来,从2014年起,从成都市到锦江区相关部门,就依照法律法规,一直在跟秀丽东方的各种违建进行拉锯。哪知道违建不但没拆下来,园区内的建筑物反倒愈演愈烈,连绵成势。秀丽东方的成长史,也是一部违建史。
一场拆违战,足足打了4年。直到今年7月11日,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强制拆除违建,但这件事并未尘埃落定。
“秀丽东方已经将我们告到了锦江法院。”农锦公司这名负责人说,他非常欢迎秀丽东方走法律途径,法律层面的争议就应该归于法律,而不是成天在自媒体上打嘴仗,“我们已经搜集好材料,做好应诉准备。”
秀丽东方的拆违战,公众没有看到赢家,只剩多方受伤。
5、若隐若现的坑,一不小心就万劫不复
在分析被强拆之前,先看两个文件。
2010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指出:
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014年10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要求:
以下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根据秀丽东方官方解释,农业旅游用地中,相关部门可以占总面积3%的用地作为附属设施用地,而锦江区在招商引资时承诺的给予投资方的附属设施配套用地指标却迟迟不能兑现,投资方先后多次找到区上相关单位和部门汇报情况,申请落实政策,不给任何文字回复,得到的口头回复是
“先搞起来再说”
。
文旅产业类项目,一般位于城市区规划范围外,在城市用地指标都不能满足的当下,文旅项目要获取合法的建设用地指标,相当困难。
不少企业开发旅游用地时,经常打擦边球,比如浙江某企业在农业用地上架空,修建空中楼房,为了保证在耕地内“农地农用”,如果严格按国土法执行,这栋建筑无疑是违法的。
秀丽东方的所在区域,城市规划的用地性质为绿地,受制于现有的法律法规,要在城市绿地里批建设用地指标,没几个官员愿意承担潜在的法律风险。
但政府又要招商引资,要发展地方经济,对于打擦边球的行为,只要不过分,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企业要签白纸黑字的审批合同,他们也只好口头上同意,签字是不可能的。
所以,秀丽东方在园区内建设了幸福场(餐饮一条街)、半坡火锅、婚宴大厅等永久建设设施。
根据国土资源部出台的两个文件,秀丽东方经营的永久建设用地,没有建设用地指标,非法无疑。
按理说,如果之前就被官方认定违法,为啥建设时没被阻止,而且还运营的这么红火,没有官方的默许,投资方也不敢砸下几个亿的真金白银。
这有点类似于《我不是药神》的困境,药企要维护专利权益,卖高价药无可指责,患者要活命,买仿制药也不忍心指责。政府最需要做的是零关税,纳入社保,保全双方利益。
因为秀丽东方所在区域要建设新机场高速、成自高铁等交通干道,秀丽东方的命运发生巨大转折,各种原因无从得知,但被拆掉已是既成事实。
从被人民日报点名表扬的明星项目,到现在化为乌有,政府没有责任,肯定也说不过去。
而且,秀丽东方已经成为成都市民周末游的好去处,网上到处是请求不要拆除的声音,官方却没有考虑声势浩大的民意,仍然将秀丽东方变成废墟。
在官方招商引资的热潮中,如果不能给企业明确的用地指标,就不要承诺那么多美好愿景。
好项目是投资方和工作人员的心头肉,不能因为简简单单的“违法用地”,将多人的心血付之东流。
文旅项目用地,尤其是农村或者景区用地,在里面搞开发建设,很难获取合法身份。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潜在的大坑随时会把项目吞没,投资方欲哭无泪也没辙,胳膊拧不过大腿。
开发文旅,且行且珍惜!!
6、开发文旅,如何绕开土地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