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意在“隔山打牛”,对苹果施压
。
然而,
违反合同之诉(breach-of-contract)显然力度不够
,于是乎,昨日高通在美国加州南区地方法院进一步提交了
请求颁发针对富士康等四家公司的临时禁令的动议
(Motion for preliminary injunction),除非这四家公司在诉讼期间恢复缴纳专利许可费,否则苹果的相关产品将在美国被全面禁售。
高通的意图是利用此次禁售动议来加大对苹果的施压。
高通这次提交的动议呈现了不少论点,
G君帮小伙伴们简化一下,其他的说辞不用理会,重点是高通的逻辑
:高通认为,之所以法院需要批准高通的临时禁令救济请求,是因为
在诉讼进行期间,苹果产品的继续销售将对高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irreparable harm)(嗯,这也是临时禁令救济的立法初衷):例如,(1) 这可是很大一笔钱,没有这笔钱高通
可能需要减少研发投入
,从而,自己的市场竞争能力会有所降低;(2)
别的被许可人(多为中国手机厂商)们都在看着呢,万一他们受苹果影响也不交许可费了咋办?
(高通原话:
other licensees
that also make smartphones
observe Apple cutting off royaltie
s in an attempt to strong-arm Qualcomm into discriminatorily favorable licensing terms); (3) 被告的四个代工厂资产都在国外,现在不采取措施,未来讨要侵权赔偿会有诸多不便(
G君:这个理由真是有点扯...
)。
更有意思的是
,高通在此次的动议里附上了很多证据,例如
苹果要求供应商停止交纳许可费的邮件证据。
还有苹果的GC(总法律顾问)写给高通GC的邮件,在邮件里苹果指责高通:“仅仅是基础蜂窝通信标准的
数十个贡献者之一
,收取的许可费却是
其他通信标准专利持有者
许可费总和的数倍
”,看来每部手机20美金许可费的猜测并非空穴来风(参见
利益当前,情义靠边:聊聊苹果高通的「互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