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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5月15日消息,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为《规则》),自6月15日起施行。
《规则》旨在进一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严格募集资金监管,着力加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证监会现行的募集资金持续监管规则主要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该规则首次发布于2012年12月,并在2022年法规整合过程中进行了细微调整。该规则涵盖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管理监督以及超募资金使用等多个方面,旨在引导和推动上市公司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募集资金严格监管的要求,本次规则修订的主要方向主要有以下几大方面:
1、重点明确或规范焦点问题:
针对实践中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如募投项目变更的认定标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信息披露要求等,予以明确规范。
2、与上位法衔接:
建立与《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上位法的衔接,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同时推动中介机构勤勉尽责。
3、总结提炼成熟经验
:将交易所自律管理制度中运行成熟、受到市场认可的规则要求提升至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层面,强化规范约束效力。
4、衔接配套改革:
做好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和《公司法》修订的衔接配套,根据最新要求对规则进行适应性调整和完善。
此次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修订对证券行业具有深远影响。
一方面,通过明确募投项目变更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行为,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信心,为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与《证券法》等上位法的衔接以及对成熟经验的提炼,强化了监管约束,促使中介机构更加勤勉尽责,推动证券行业整体执业水平的提升。此外,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和《公司法》修订的配套衔接,也体现了监管政策的协同性,为证券行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更完善的制度保障。总体而言,这一规则修订将促进证券行业更加健康、规范地发展,为市场参与者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环境。
同时,5月16日,为进一步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修改,旨在建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新设重组简易审核程序,提高监管包容度,并鼓励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核心修改内容包括:1)建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
延长注册决定有效期至48个月,明确锁定期起算时间,合并计算分期发行股份,提供业绩承诺履行方式选择,后续发行简化审核程序,强化信息披露和监管。
2)提高监管包容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