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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还改变了很多东西,除了App导致信息渠道更加单一,更容易被屏蔽之外,信息传播和爆发的效率也变的更集中了。当然,这更多要归功于SNS,无论是Twitter/Facebook,还是微博/朋友圈,我们经常会遇到某条新闻集中刷屏的情况。更小的屏幕和更有限的功能,在集中刷屏的时候到达率比过去高的多,人们难以躲开这种信息轰炸。它带来了一些附带效果,其中比较有意义的是因此带来的“高效的法律普及”。无论中文和英文,这几年都有一个共同趋势,即一个事件发生之后,会出现大量讨论法律细节和普法的文章被传播。过去这种相对枯燥的内容要传播起来非常难,但高密度的信息轰炸增强了人们的好奇心。人们看到了更多不符合直觉的事情,因此也有了探知“这到底合法吗?”,甚至“它不合理,我们是不是应该推动改变它?”的动力。
在美联航事件的开始,我和几个朋友说这次美联航恐怕违法了,航线可以以超售为理由拒绝乘客登机,也可以以飞行安全为理由强制乘客离开飞机,但是不能把两条混起来用,如果一个乘客登机了,就不能以超售为理由让他下飞机,更别说美联航这次根本不是超售,而是给自己员工让座,也很难适应超售相关的法律。但很多“常旅客”坚持认为是乘客违法,因为“飞机上机长就是总统,让你干啥就得干啥”。这是错的,如果对法律有基本的理解,就会明白任何法律的适用都有必要的条件和范围,在法制国家根本不可能存在无限制的豁免权。在事件发生之后,美国很多位航空法专家都写了文章分析事件,按照法律专家的分析,我的理解是正确的。对应美联航的运输条例,超售引起的禁止登机是条例25条,而机长行使治安权拒绝运输,是条例的21条。这是两条完全不同的法律,他们面对的情况也完全不一样,混用他们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有趣的是,为什么常旅客反而意识不到这一点?因为航空公司常年以规避法律细节的方式宣传,他们为了自己有更大的权利,通过各种宣传让人们相信他们说的是对的。最终把复杂的法律简化成一条“航空公司让你干嘛就得干嘛”,大多数人并不会真的去阅读法律细节,自然就信了这套鬼话。
从事件之后的反映看,别说旅客大多数弄不清这些细节,很可能美联航的员工,机场警察都相信了这种简略的说法,从而根本没发现自己早就跨越了合法行为的边界。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美联航CEO给员工的备忘录,说航空公司工作人员遵守了“规定程序”,他们没做错,乘客错了。这个说法说明了CEO自己也没弄清楚法律细节,这除了证明这家公司管理混乱之外,还说明了航空公司长期垄断性的宣传危害有多大,他们骗人骗多了,最后骗得自己都信了。这次事件连带的普法效应,会让更多普通人理解这些过去公司高层都不熟悉的细节,下一次,乘客恐怕就不这么好糊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