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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与390名死囚的约定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6-08-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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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 北宋年间,大文豪欧阳修专门就此典故写下一篇《纵囚论》, 指责 唐太宗 “逆情以干誉”,即此做法有悖人情,只不过是借机邀取名誉的手段而已, 套路满满 ,一点也不值得效仿!

这起古人争论“纵囚”是与非的“公案”,看似简单却蕴藏着相当大的信息量,不论是闲聊八卦还是启迪智慧,都会留给后人太多的回味!以笔者之见,《纵囚论》主要提到“纵囚”实有“三不”:不足信、不足誉、不足效。

一是仅以德化便具感召死囚之力,不足信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死囚本小人中尤甚者,何况蝼蚁尚且偷生,要正人君子信守归期去慨然赴死都不一定能做到,而唐太宗何以确信死囚皆可呢?当然 唐太宗 拥有足够的自信,在强大的君权统御下,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此三百余人恐怕早已身在天罗地网中无处可逃,而最终有多少死囚是被感化、有多少死囚是“被复归”亦未可知。

二是德化为表、利害为实之事,不足誉 。使死囚复归之实质原因,乃是“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死囚自知逆皇帝之“好意”断无活路可言,新添欺君之罪大过其原罪岂止数倍?而皇帝既有意让其回家“苟活续命”,也不无让其“苟且免死”之可能。 纵囚者则算定 死囚只能期盼以复归而求赦免 无非 这是 一出以“施恩德”、“知信义”之名上演的“正剧” 罢了 ,实质不过双方相互揣测、各取所需的“心理博弈”,赞誉之言远过其实!

三是有逆人情、不可为常之新制,不足效 。太宗施德政六年之教化 仍难免犯死罪者众,而一日纵归之恩却能令其视死如归、信守承诺,这本是不合常理之处。此法仅在唐太宗时一试而已,不为后世所效法,如果屡纵屡赦则“杀人者皆不死”,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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