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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臻鼎和鹏鼎的业务可说是完全相同的,都一样是印刷电路板,连客户也是一样,根本是同一家公司,鹏鼎业务也没有独立性,都是同一批人。这是不是一张权利义务相同的股票卖两次?主管机关可以默许这样方式?未来两者业务如何切割?赚钱的在鹏鼎,亏钱的留在臻鼎?
因子公司鹏鼎增资分拆案争议,臻鼎爆出下市危机。董事长沈庆芳传出个人认购鹏鼎股票超过2亿元。
小股东指出,臻鼎在台湾举债金额超过新台币217亿元,加上可转债的96亿元,等于在台湾借钱313亿元,会不会债留台湾?而且,臻鼎获利去年只剩34亿元,下滑56%,现在为何还把最赚钱的子公司股权释出给特定人?
他曾经为此询问过臻鼎的发言人,但得到的说明却是:「这些规划都和主管机关沟通过,并获得主管机湾的支持与同意。」不懂主管机关为何可以同意这样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面对臻鼎小股东的多项质疑,证交所副组长罗志强表示,日前也有接到内容类似的小股东投书,虽然当中诸多数字出现错误,但是攸关股东权益甚大,所以已先电话通知要求臻鼎需要补充说明,而臻鼎也有先口头说明解释过。
但由于关键部分,尤其是股权转移、也就是俗称的分拆上市,还有地方需要进一步厘清的,特別是分拆后对于营收、现有财务的影响部分,要是影响营收幅度超过50%的话,就会影响到继续上市掛牌的资格,情节严重又不改善的话,不排除需要下市。所以上周已经发函要求臻鼎补上书面说明资料,才能确定影响的幅度。
至於债留台湾的疑虑部分。罗志强则说,证交所是股票的主管机关,并非金融监理主管机关,应该由金管会负责。而臻鼎目前已发行的海外可转换公司债(ECB)等,也正在了解是否有无担保品,或是否有提前偿还的状况,目前还在处理当中。
臻鼎是鸿海集团当年回台上市的代表之一,且印刷电路板也是鸿海起家发展的主要产品。如今因为子公司的现增分拆案,意外引发下市危机,应该是L次集团董事长卢松青始料未及的。(魏鑫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