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这种居高临下,俯视其他文明文化的华夏中心论在处理、对待与它国的关系中,制度化为以中国为宗主,它国为藩属的“宗藩体制”,或曰“朝贡体制”,以此规范“华夷秩序”。这种“华夷秩序”中,中国的“皇帝”是承受天命的“天子”,“天子”是最高的道德“天道”在人间的化身和代表,代“天”来执政“天下”。所以,“天下”其他国家只能是中国的“藩邦”、“藩属”、“属国”。
从文献记载来看,较为确实的朝贡体制从周代的五服制发展而来。汉唐时期,朝贡体制已得到确立并进一步发展,自汉武帝起,能否“四夷宾服,万国来朝”成为统治者是否英明,王朝是否盛世的重要标志,甚至是其权力合法性的来源之一。所以,新王朝建立通常都要“诏谕”属国向新王朝称臣纳贡。到明代时,有关各种规制已相当精密,其主要内容是“藩属国”要按时、携带特定贡物、按照指定线路(贡道)到中国京城、住在指定馆邸、按照指定礼仪,将贡品向中国皇帝呈送。作为宗主国,中国皇帝要对朝贡国“还赐”;如果这些属国有新统治者即位要由中国皇帝册封,即颁发敕文(诏敕)承认其地位。据《明会典》所列,朝贡国超过100个。其中关系密切、定期朝贡的国家有几十个。如规定朝鲜一年三贡,由辽阳、广宁入山海关入贡;琉球二年一贡,由福建闽县入贡;安南三年一贡,由广西凭祥入贡;日本十年一贡,由浙江宁波府入贡……
1644年,满清入关、定鼎中原,开始进入“华夏”、成为“天朝”的继承人因而理所当然地成为“华夷秩序”世界中的“天下共主”。在乾隆、嘉庆两朝《会典》,包括葡萄牙、意大利、英国在内的“西洋”,也被列入朝贡国家。虽然这些“西洋”国家并未向中国进贡,但反映了当时的中国对世界的看法。
其实,就在满清入关四年后,一个新的现代国际关系体系,于1648年在欧洲形成。1618至1648年,在欧洲进行了残酷的30年战争,交战双方从1643年起开始和谈,到1648年10月签订和约,史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从而形成了历史上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根据这一条约,独立的诸侯邦国对内享有至高无上的国内统治权,对外享有完全独立的自主权。这是世界上第一次以条约的形式确定了维护领土完整、国家独立和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根据这一条约,在欧洲开始确立常驻外交代表机构的制度,各国普遍建立了外交使节,进行外事活动。该条约第一次提出了主权国家概念,确定了以平等、主权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准则。在尊重民族国家主权的框架下,基于国家主权的世界秩序开始形成,首先是在欧洲确立了国与国之间的新秩序,此后随着欧洲在全球性扩张的同时也把主权国家的概念带到全世界,逐步形成了以后几百年的国际基本秩序。
当然,几百年间国际关系的“实际”是弱肉强食的“实力决定”,在长达几百年的时间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原则又一直是解决各国间矛盾、冲突的基本方法,因此它的诞生标志着现代国际关系体系正式形成。在此条约诞生之前,对欧洲影响深远的“文艺复兴”早已在意大利发生,新大陆、新航线已经“发现”,英国工业革命即将开始、欧洲已经开始其全球性扩张……这些,都预示着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标志的“现代性”国际体系,迟早会与以中国为中心的传统的“华夷秩序”发生冲突。
鸦片战争以暴力打开了“天朝”的大门,“天朝”开始了缓缓崩溃的过程。面对这种“华夏中心”天朝体系的崩溃,清政府当然心有不甘,一直在痛苦地抵抗。“华夏中心”的“天下”观必然要在国家体制中得到反映体现。由于其他国家都是中国的“藩属”,所以中国对外传统只有“理藩”而无“外交”,管理接待藩属朝贡的机构由“理藩院”和“礼部”分掌。
但鸦片战争开始后,清政府不得不与英法等国打交道,虽然中国打了败仗,但清政府自己是“天朝上国”的观念和面子还很强,仍视此时的西方列强为传统“狄夷”,不屑与根本不想与之“外交”,所以每当有中外交涉事件,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朝廷总是因事随时择人办理。但由于中英签订了不平等《南京条约》,中国被迫开放了五口通商,中外交涉遽增。“五口”成为外国人从事各种活动的法定地点,也是中外交涉的法定地点。列强当然不会同意与“理藩院”或“礼部”打交道,于是清政府于1844年设置了五口通商大臣,处理这些地方的中外交涉事宜。传统的对外体制,开始打开一个小小的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