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95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了加多宝,而广药集团自己则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凉茶,也就是绿盒王老吉。
1997年,广药集团又与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
2001年到2003年,王老吉“后爹”陈鸿道3次向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行贿共计300万元港币,使得双方再签补充协议。最终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因此,我们以前喝到的红色罐装“王老吉”凉茶都是由这个港资企业加多宝集团生产的。
2004年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王老吉药业推出了绿盒装王老吉。
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就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
2011年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贸仲裁决: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于是,“怕上火喝王老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正宗凉茶加多宝”。
▲图片来源:羊城晚报
2012年7月6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于同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诉指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