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律师代表、企业代表旁听了案件庭审。
经审理查明:
2025年1月30日(农历大年初二),段某向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以下简称胖东来生活广场)反馈其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出现掉色、穿着后有过敏现象,值班人员登记后回复待营业后由区域人员予以解决。2月2日—3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员工、班长、主管、客服就反映问题先后与段某沟通、协商、致歉,并陪同其就医检查。经许昌市中心医院检查,段某患有皮炎、皮疹等,为此胖东来生活广场支付医疗费1144.13元。就诊结束后,胖东来生活广场主管给予段某500元建议奖,段某未接受。
2月2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将案涉货号商品下架。2月4日—5日,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将案涉品牌全系列商品以及其他品牌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床品等商品进行下架。2月4日,
段某通过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视频,主要内容为案涉红色女士内裤品质存在问题并致其过敏,并据此对商品品质和服务行为作出贬损性评价。该视频播放量为12174358,点赞量为113662,评论量为42131,分享量为199090,收藏量为6071。段某已将案涉视频及相关视频删除。
2月6日,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安排旗下公司对包含案涉富妮来红色内裤及其他品牌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等商品进行检测,
检测报告显示相关商品符合标准,为此支付检测费用143597.65元。
2月7日,
胖东来生活广场工作人员支付段某226元(商品退回36元+停车费10元+自购药膏180元)。
3月10日,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民事诉讼并支付律师费用60000元,另为取证支付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费用156.87元。
另查明,
段某出镜的用户昵称为“两个小段”抖音账号拥有130余万粉丝,“两个小段(小)”抖音账号拥有5万左右粉丝。上述两个抖音账号视频截图显示段某在穿着案涉商品前曾多次出现过敏情况。
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在商超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2023年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中国连锁100强榜单显示,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位列第46名,2023年销售额107亿元,2024年销售额169亿元。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取得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可在服装服饰零售等经营活动中使用“胖东来”字号或商标;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系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分公司。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段某作为拥有百万粉丝的自媒体从业者,理应知道网络传播的广泛性、即时性和互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