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了解诉讼知识、法院资讯、查询案件审理执行进度、预约查档,与法院“点对点 面对面”。 可直接回复“帮助”获得导览目录。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深圳特区报  ·  罚没3.62亿元!郭某某与4家企业合谋哄抬药 ... ·  昨天  
深圳特区报  ·  深圳原创舞剧《咏春》京城再绽芳华掀起热潮 ·  昨天  
51好读  ›  专栏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普法 | 毕业季你该知道的法律小常识!超一月未订合同,付双倍工资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深圳  · 2017-06-01 09:39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案情】



2013年10月王某到淄博某公司从事化验工作,2015年2月离开公司。其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从建立劳动关系第二个月起至第十二个月止11个月的工资总计3.79万元。双方因离职支付工资待遇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王某认为单位应退还其进厂风险押金500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


法院审理后判决:公司支付给王某二倍工资差额3.79万元,并退还王某进厂风险押金500元。


【说法】


我国劳动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能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1个月之内订立劳动合同。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