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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傻了!发票是不是虚开的,光从票面信息就能看得出来!该收手了~

税务大讲堂  · 公众号  ·  · 2017-12-10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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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从节约成本、方便接受服务的角度考虑,会尽量就近采购。 如某玻璃生产企业生产玻璃中会消耗天然气,从节约成本角度考虑,该企业一般不会舍近求远去很远的地方采购天然气。如果明明纳税人可以就近采购,却从他地购进,可能会涉及接受虚开。


这是安徽省的一家建筑企业,该企业在安庆承接了一个江堤修筑工程。在对这家企业进行检查时,一张材料发票显示这样的信息:


货物名称:块石,价税合计99800元,税率17%,购买方为被查单位,没有问题。但销售方一栏却显示这样的信息 :销货单位为镇江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在镇江市某区某写字楼一个写字间。


销售地、采购地相距1500公里,如此远的距离,对于销售和采购块石来说,极不合常理。这种低价值的货物,安庆附近同样会有生产,舍近求远采购,只能指向该单位接受了虚开。随后的调查,证实了检查人员的判断, 该单位因接受虚开,被定性为偷税,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虚增的成本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该行为导致少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被追缴,同时被处以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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