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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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
我校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由我校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本岗位的面试(试讲)题目,供应聘者进行试讲准备,同时告知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
2
、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面试(试讲)当天,持有关资料到我校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
1
)身份证原件;
(
2
)户口簿原件;
(
3
)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校在读证明(限应届毕业生);
(
4
)学历、学位、职称、外语资格证书原件;
(
5
)公开发表的文章复印件和著作原件。
(三)岗位能力考察
1
、考察方式
(
1
)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试讲);
(
2
)根据应聘者面试(试讲)和科研成果情况,我校在综合评定基础上确定考核推荐人员。
2
、面试注意事项
(
1
)应聘者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试讲),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
2
)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试讲)。
(四)其他工作
通过我校岗位能力考核的应聘者,按照《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
(一)未能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者或应聘者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鉴定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取得应聘资格的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可追究个人法律或经济责任。
(三)年龄要求:教授(正高)
45
周岁以下、副教授(副高)
40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35
周岁以下。本次招聘应聘者年龄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日期为资格初审之日。
(四)有关招聘事项可登陆中共东莞市委党校网站查询(
http://dx.dg.gov.cn/
)查询。
联系人:莫老师,咨询电话:
0769-88987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