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坚持保护农民主体地位。正确处理农民主体与市场化发展的关系,通过乡村旅游提档升级,让农民成为发展乡村旅游的主体和最大受益者。
4.坚持让游客满意。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行旅游的标准化、个性化、细微化服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游客创造安全、便捷、放心、舒适的旅游环境。
(三)任务目标。到2020年,乡村旅游消费达到3600亿元,年均增幅比全省社会消费总额高5个百分点,直接和间接吸纳200万农民就业。实施乡村旅游规模化工程、精品工程、效益提升工程,到“十三五”末,初步打造8个乡村旅游连绵带、100个乡村旅游集群片区、300个乡村旅游园区和100个旅游小镇,建成一批精品酒店、精品民宿、精品节庆活动,规模不断壮大、业态更加丰富、品质不断提升、效益显著增强,把我省打造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和标准引领。依据《山东省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安排乡村旅游整体布局,沿交通主干道、重要河流以及特色资源,构建沿京沪高速铁路、沂蒙山脉、京杭大运河山东段、滨海沿线的“四纵”,以及沿济青高速公路南线、济青高速铁路、齐长城、黄河的“四横”旅游连绵带,使其相互联结、相互带动、相互补充。研究制定山东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系统提升县(市、区)现有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在乡村旅游发展重点区域做好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运输规划、消防规划等的衔接,做好与农业发展、环境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规划的融合。市、县政府每年对乡村旅游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完善乡村旅游标准化体系,制定省级乡村旅游强县(市、区)、强乡(镇)、特色村评定标准,修订完善精品民宿(客栈)和乡村酒店等级评定标准,引导乡村旅游突出特色、做精做细。
(二)推动规模化发展。通过“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等模式,在全省打造100个相对集中、业态丰富、功能完善、拥有核心吸引物与综合竞争力的乡村旅游集群片区。其中,依托泰山、蒙山等山岳资源,打造九女峰休闲度假、沂蒙红色游学、崮群观光体验等15个集群片区;依托微山湖、东平湖等湖区,打造微山岛渔家休闲度假、东平水浒文化体验等10个集群片区;依托黄河、沂河等重要河流,打造滨州黄河古村风情、台儿庄运河湿地、沂蒙人家乡村度假等10个集群片区;依托齐长城、儒家文化等文化资源,打造莱芜“一线五村”、曲阜石门慢生活等10个集群片区;依托4A级以上旅游景区,打造蓬莱葡萄酒古堡、淄川绘画写生等15个集群片区;依托各市人口、市场优势,围绕环城市游憩带,支持每个城市打造2-3处乡村旅游集群片区。各相关部门要依托自身优势资源,建设乡村旅游园区,水利部门推动现有水利风景区的改造与提升,沿河、湖、渠建设一批水利风景带,督促、指导戴村坝水利博物馆的建设,打造15家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国土资源部门推动沂蒙山国家地质公园创建世界地质公园,指导现有地质公园完善旅游功能,打造10处地质科普类旅游园区。农业部门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各类家庭农场、农业园区和规模化基地提档升级,拓展观光采摘、休闲体验、科普教育、文化创意等功能,打造100个齐鲁美丽田园、100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林业部门指导黄河入海口等湿地创建国家5A级景区或生态旅游示范区,推出15家森林公园。体育部门加快推进青岛、烟台、威海、日照海上运动基地建设;依托黄河、淮河、沂河、小清河以及京杭大运河山东段等重点流域,发展皮划赛艇、摩托艇、滑水等水上休闲运动项目;加快航空、山地、露营、冰雪、垂钓等户外健身休闲基地建设;结合地方资源和文化,打造一批能带动乡村旅游的品牌体育赛事,积极创建15个体育文化旅游特色小镇。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建设30处以上省级海洋牧场、10处以上省级休闲渔业公园。科技、旅游部门合作拓展东营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旅游功能,依托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打造15处创意农业、休闲农业、高科技农业等新业态园区。旅游部门重点打造30处乡村旅游度假区。住房城乡建设、旅游部门按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标准或3A级以上景区标准,推动省政府确定的100个特色小镇建成旅游小镇。
(三)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借鉴西班牙等乡村旅游发达国家“以利用促保护”的办法,加大对古村落、古街区、古民居等的保护利用,推出一批古村落度假村、古民居精品民宿。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培育一批陶瓷琉璃村、木版年画村、刺绣剪纸村、传统民俗表演村、手工艺制作村等“非遗”村落。依托历史文化生态资源,融入现代科技,打造一批画家村、美食村、影视村、艺术村、健身休闲村。充分挖掘农耕文化资源,利用农民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出一批体现山东特色的文化生态博物馆、慢生活村落、乡村慢城,打造一批山会、庙会、乡村大集等精品乡村文化活动。开发传统民族体育项目,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日祝寿、婚庆等人生礼仪产品。支持乡村旅游点引入吕剧、柳琴、梆子、山东评书等艺术形式,活跃游客文化生活。文化部门将“文化下乡”活动与乡村旅游结合起来,每年将不少于1/3的文化下乡活动安排在乡村旅游点,定期组织作家、画家、文艺工作者、非遗项目传承人等在乡村旅游区设点展演和传技。文物部门要积极推动众多馆藏文物向社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