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经济下行周期中企业破产的问题,包括破产业务的发展态势、全国人民法院审结破产案件的情况、破产实务方面的影响以及破产业务对律师的要求。同时介绍了两位破产领域的专家董烨和李健伟的课程内容,包括重整投资协议与方案制作和预重整实务及风险防范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企业破产业务在经济下行周期中的发展态势
企业破产伴随着一系列问题,包括债务纠纷、资产处置、员工安置等。破产业务在全国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态势,律师需要精进自身的破产业务能力。
关键观点2: 全国人民法院审结破产案件的情况
2024年,全国人民法院审结破产案件3万件,同比增长6.5%,盘活资产7902亿余元。全国范围内已公开的破产案件数量达到了48100余家。
关键观点3: 新公司法改革对破产实务的影响
新公司法改革使得公司在破产时的资本状况更加灵活,可能增加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追缴股东出资的难度。同时,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放宽和股东出资制度的变更将对管理人、股东、董事以及多方相关主体的义务和责任提出新的要求。
关键观点4: 律师在破产业务中的角色和要求
律师需要了解企业破产重整的整个流程和法律框架,能为不同类型的企业选择重整路径,同时还要就债务重组方案和债权退出路径进行规划,过程中要满足不同的程序规则和新法新规的要求。
关键观点5: 两位专家的课程内容介绍
董烨律师和李健伟律师的课程内容涵盖了重整投资协议与方案制作、预重整实务及风险防范等核心内容,为听众提供了完善的知识体系、实务操作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谈判与沟通能力培养以及行业经验借鉴等方面的帮助。
正文
联袂
——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破产重组部(业务二部)主任董烨律师
,及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原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有着近15年审判经验的李健伟律师
。
两位老师长期深耕破产实务领域,共同覆盖破产实务
“战略设计-执行攻坚”全链条
,在这一领域是绝对的“大咖”,将分别从重整投资协议及方案制作、预重整实务及风险防范两大模块展开精讲。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破产重组部(业务二部)主任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南京市律师协会破产与强制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要说破产重整程序当中最重要的文件是哪份,当属
重整计划草案
无疑。那么第二重要的文件是什么,不少人应该都会投给
重整投资协议
,甚至在某些方面它比重整计划草案还要重要和关键。
对于绝大部分要重整脱困盘活的重整项目而言,不能
顺利引进重整投资人
,重整就如同无本之木,缺乏实质基础,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可能就没有可行性。
依据法律规定,
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全体债权人有约束力。
是否对引进的重整投资人有无规范性,国家法律未做明确规定(地方法院出台的规则可能会予以规制),除非重整投资人自愿承诺接受重整计划草案的约束。
为了规范重整投资人与债务人、管理人之间法律关系,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就需要通过
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进行约束。
因此,
在与重整投资人的互动层面,重整投资协议当之无愧是最为重要的文件。
那么,
制定重整投资协议需遵循哪些原则?如何根据投资目的确定重整模式?
有哪些不同的重整投资模式、分别有哪些要点?
重整投资谈判中需重点关注哪些内容?
如何将重整投资草案转化为正式的重整投资计划?
关于
重整投资协议与方案制作
的痛难点,都能在董烨老师的课程中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