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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百年风波:罢考、棚民入籍、学额纷争、土客冲突

时拾史事  · 公众号  · 历史  · 2017-05-24 12:48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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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张廷玉在朝廷中的显赫地位,其奏折实际上成为清廷在棚民问题上的政策张本。之后,凡有棚民聚居的州县都接到通知,要求对本地棚民情况展开调查,为推进棚民入籍事宜做前期准备。也正是在此背景下,宁州县试时发生了 童生罢考事件


事后,宁州知州刘世豪百般劝导,并将考期从二十二日改为二十六日,但二十六日这一天,各乡童生仍不赴考。无奈之下,刘世豪再次将考期推至二十九日,结果还是无一人应试。不仅如此,城里还发现匿名贴,其中有 “交卷赶考者即打死、子孙永远不准赴考” 等语,一时人心惶惶,谣言四起。眼看事情越闹越大,刘知州也只得放下地方官的架子,其于三月十三日邀集本州文武各官及本州所有贡监童生前往本州儒学明伦堂,希望大家一起坐下来,看看事情有无转圜的余地。


但让刘知州感到愤怒的是,在本州官员均已到齐的情况下,那些贡监童生当天仍无一人到场。在此情况下,刘知州强压心头怒气,其令儒学门斗与衙役四出劝谕,之后甚至亲自前去查访,而本县生员与童生非但置若罔闻,反而有“本州既许客民入籍,合属绅衿俱欲告退衣顶”的谣传。



科考乃国家大典,一州童生不肯赴考,而生员竟然要集体“告退衣顶”,主动放弃来之不易的秀才功名,这在当时可决不是一件小事,弄不好会成为轰动全国的政治性大案(想想顺治年间的“金圣叹哭庙案”吧)。在此情况下,刘知州已经毫无办法,他唯有向上禀报,请求上峰裁决了。


而另一边,感到愤怒的还不止刘世豪一人。就在罢考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宁州土著士绅也在采取行动,他们派出代表前往省城请愿,控文中更是将外来棚民指为“闽广群凶”,称数十年来养虎贻患,如今竟敢“窥宁版籍”;而知州刘世豪一味护庇客民,有意编图立甲,允其子弟一体考试,此乃“紊乱版图,为州烈祸”!试问定例中并无“在地二十年者皆听入籍之条”,各省之客民岂有“居是邑而即许入籍耶”?何况闽广之人,家有籍贯,路遥不过半月,自应回籍考试,岂能任意变乱国家章程?如果知州一意孤行,我等土著乡民只好流徙他处,另寻生路了!


由于当时清廷刚刚颁布编查棚民的政策,宁州土著士绅的控文虽然被江西学政、布政使和巡抚衙门接受,但批示却很是轻描淡写,称此事 “原系清理地方,永远安靖之计” ,不必以讹传讹,大起风波,速归安农可也。


省级部门的答复显然不能让宁州土著士绅满意,而这也为宁州罢考事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四月初,宁州各文武生员向本地儒学递交了一份“情甘退顶,不与考试”的集体呈请。换言之,宁州所有文武秀才均以放弃功名的方式支持本次童生罢考,而声言放弃功名后,秀才们例当参加的科试、岁试也就一并抵制。如此,宁州罢考事件进一步升级。


由于事态重大,州学正张维固、训导欧阳青不敢怠慢,其后即将本州文武生员名册、众生员的声明与甘结报文送至南昌知府衙门。在这份措辞更加激烈的报文中,土著生员将刚发生的“温上贵之乱”与本地棚民联系起来,其大骂棚民 “轻弃故土,已忘父母之恩;谋为不轨,更悖圣恩之德”,“祸乱地方,天下共戮”,“只恨铅刀无利,不能尽歼丑类;岂甘薰莸一器,同隶图册,共厕宫墙”?


从这份报文中可以看出,土著士绅对棚民的仇恨可谓喷薄而出。得知事态发展后,极具个性的知州刘世豪也是愤怒异常,其在向巡抚与学政呈送的详文中对宁州土著士绅痛加指责,称其“挟制官长,非法妄为”,实为一群不服王化的劣衿!试问闽广之民来宁已数十年,今奉朝廷命令编查棚民,而此等棍绅趁考期煽动闹事,期间鼓吹蛊听之言,遍发匿名之贴,甚至拦截生童,不容考试,可谓丧心病狂!据查,宁州前任官员无不受其荼毒,稍拂其意,即一呼百集,围衙攻署,形同反叛。更有甚者,竟污蔑卑职亦系闽人而护庇客民入籍考试,竟至欲灭卑职而朝食!如此抗旨不遵,若不对此等劣绅痛加惩戒,则将来宁州祸患叵测,终久成为厉阶矣!


宁州地方官员与本地士绅发生如此激烈的对立,上级部门对此也颇为头疼。一方面,清廷基层政府统治能力有限,如果没有地方士绅配合的话,很多事务势必无法开展;另一方面,科考乃国家重典,地方官员的权威应该维护,更何况知州刘世豪本身并不过错。


正因为这两方面原因,两江总督与江西抚衙在处置意见上出现了细微的差别,即总督要求“密拿倡首恶棍,严行究治”,而江西布政使、按察使等在将总督批示转给南昌知府时,却要求知府亲自前往宁州做劝解工作,“明白晓瑜,开导生童,遵期赴试”;其中还特别强调,客籍之民,“本州暂无收考”。如是,若再有不遵,则将倡首之人密拿严治。


之后,南昌知府汪宏钰亲赴宁州,并向本地士绅再三重申棚民子弟不参加本次县试后,宁州生童最终于六月中旬结束罢考,进行了考试。至此,这一波及宁州城乡而惊动省府的事件才算平息。


雍正四年,知州刘世豪调任赣州定南县后,时已入籍的宁州棚民对之感激异常,其留存文献中不但一口一个“恩主”,而且还将刘世豪配祀禄位,世代供奉。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宁州土著士绅则在地方志书中用简短的八个字即 “诸务丛脞,肆应有余” 来形容其在宁州的作为,这也是历任宁州地方官中评述最为简略的。另须补充一句的是,志书中明确注明刘世豪系“江南上元县监生出身”,而并非之前所指的闽籍。

二、分考与合考:万载土著与棚民的学额纷争



尽管雍正二年在棚民问题上出现了种种纷争,不过清廷对棚民的政策大体已经定型。次年七月,清廷颁布上谕,其中称:各县棚户中,情愿编入土著者准其编入,有欲回本籍者准其回籍;棚民有膂力可用及读书问学者,入籍二十年准其应试,于额外酌量取进。


由此,棚民入籍与应试之事也就尘埃落定,成为正式出台的国家政策。据雍正八年所修《江西通志》中的记载,宁州在雍正四年编入客籍人丁一千三十二丁,其他如万载、分宜等地也都有编入,这也说明 棚民入籍政策已经落地


袖珍小抄


按清廷的原意,棚民本应成为与土著无异的“编户齐民”,但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地方政府却有所变通,即将入籍的棚民列入新册,即所谓“客籍”。究其原因,恐怕还是棚民入籍引发了土著的强烈抵制,地方官员不得不在国家政策与土著压力的现状面前做出妥协,最终政策走样,由此也引发了土客间的分离并进而衍生出新的争端。


与入籍紧密相关的是棚民子弟的入学考试问题。雍正三年,两江总督查弻纳正式题准棚民应试酌量取进,但具体名额并未确定。而按总督的批示,棚民子弟参加科考还附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棚童必须在本地义学就读五年以上才能参考,这在无形中又将考期拖延了五年。


雍正八年(1730年),江西巡抚鉴于万载棚童已达七百余人而提请礼部确定另额取进的具体办法。次年二月,礼部对此作出明文规定,即“江西棚民内文武童生,入籍在二十年以上、有田庐坟墓者,应准其在居住之州县一体考试。其入学额数,童生数满五十名者,请于 额外另取一名;数满百名者,另取二名;数满二百名者,另取三名。其最多者,亦以取进四名为率。其不满五十名者,应令与本籍童生一体凭文考取。”按此规定,万载县的棚民学额为四名。当年八月,江西提学傅王霅按临袁州,取录万载棚籍文童三名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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