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分城乡看,2010年城镇、乡村一般生育率分别为31.42‰、37.76‰,而2015-2017年城镇、乡村平均一般生育率分别为56.50‰、49.42‰,从以上数据看,到2015-2017年,城镇、乡村区域一般生育率均高于2010年水平,分别增长25.08、11.66个千分点,城镇一般生育率增速明显高于乡村区域,并且城镇一般生育率已超过乡村区域。
(二)年龄别生育率情况
年龄别生育率是指按每一年龄(或年龄组)分别计算妇女生育率,用千分率表示。反映各年龄妇女的生育水平。年龄别生育率不仅可以反映不同年龄妇女的生育水平,而且可以反映人口的生育模式,即生育的早晚、生育的高峰年龄、生育时间的分布情况。
下图1是2010年和2015-2017年的年龄别生育率情况,从图上看,除20-24岁年龄段2010年出生率高于2015-2017年平均水平外,2010年其他年龄段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均低于2015-2017年平均水平,且2010年德州市育龄妇女生育高峰出现在20-24岁年龄段,而到2015-2017年期间生育高峰出现在25-29岁,近几年生育高峰年龄明显推迟。同时需要注意的是,2015-2017年35-39岁的生育率是2010年的二倍,生育政策的调整在其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分城乡看,下图2是2016、2017年城镇和乡村区域的平均年龄别生育率情况,从图表上看,城镇和乡城在分年龄的生育曲线走势相同,生育率最高峰均出现在25-29岁,但多数年龄段乡村区域生育率高于城镇。
(三)总和生育率情况
总和生育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年龄别妇女生育率的合计数,是反映某时期妇女总体生育水平的综合指标。
2010年人口普查中,德州市总和生育率为1.24‰,而2016、2017年人口抽样调查平均总和生育率为1.76‰,在生育政策调整的影响下,总和生育率出现质的提高。
分城乡看,2010年城镇、乡村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08‰、1.37‰,乡村区域总和生育率明显高于城镇区域,2016、2017年人口抽样调查城镇、乡村平均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66‰、1.91‰。从以上数据看,乡村地域一直保持高于城镇区域的总和生育率水平,且两者差距也基本上保持稳定。
(四)妇女平均生育年龄
妇女平均生育年龄指标是用年龄表示的妇女生育的平均时间,反映生育的早晚。2010年德州市育龄妇女平均生育年龄为28.16岁,其中城镇为27.98岁,乡村为28.32岁,乡村平均生育年龄高于城镇。2016-2017年平均生育年龄为29.98岁,其中城镇为29.77岁,乡村为30.21岁,城镇与乡村间平均生育年龄的差距基本保持稳定。从上述数据也可看出,2016-2017年育龄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