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无语
其他的都不说了,只说一个,
同性恋
。
他一方面认为国人“
没有多少判断力
”,一方面又要求人们把同性恋看做“
仅仅是一种正常的爱”、“既然正常,为何要去宣扬”
。这不就是自相矛盾吗?没有多少判断力的人们如何把同性恋看作是正常的、毫不特殊的群体呢?
作者还放出了几张截图,截图里面的人甚至认为社会环境就可以把人“掰弯”——
那么请问现在的环境把中国七千万同性恋掰直了吗?
我的态度其实很简单。过去我们可以做的,对社会没有危害的事情,如今不能做了,我认为这就是赤裸裸的歧视行为。过去的几年内,我们只是看到了曙光,可这个社会对同性恋的苛责已经很少了吗?现在在网络上对同性恋的谩骂难道是一夜之间出现的吗?
我们当然记得这是祖国,只是祖国记住这是人民了吗?
2017年6月30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
中,赫然写着对于“
表现和展示非正常的性关系、性行为,如乱伦、同性恋、性变态、性侵犯、性虐待及性暴力等
”的内容,“
应予以剪截、删除后播出;问题严重的,整个节目不得播出。
”
不是禁止宣扬,不是禁止吹捧,是禁止
展现
和
表现
。
容纳得了五十六个民族,容纳得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容纳得了四海之内皆兄弟,容纳不了两种性取向。
在《通则》出台后第二天,一个普通的同志歌唱节目“
今晚大来宾
”被喜马拉雅和优酷下架,致电客服之后,得到的回应是“只要是宣传同性恋的内容都是色情的”、“同性恋演唱的歌曲也是色情的”。
你们说《通则》只是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规定,没有法律效应,我当然知道。
但是那又怎样呢?
难道要等到真的把反对同性恋写进法律我们才能有为自己发声的资格吗。
一个由广电总局直接主管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行业性组织”,把恐同直接摆在台面上写进整个网络视频行业的自律准则,这件事还不足以让我们感到恐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