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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家私募迎来大整改!谁被改?如何改?最新四大要点整理

券商中国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4-02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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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的私募人士认为,新规意味着私募机构不得兼营一、二级业务,而受利益驱动,大量资金向股权私募基金转移,同时兼营证券、股权投资的上千家私募机构需要抓紧时间整改,“长远来看,私募未来更好地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


私募登记备案新规“四大要点”


“现在规模很大,市场很乱,一个管理人只能管理一类私募基金。”市场人士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新规总体要求。

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可以梳理出以下四大要点:


第一:“四个一原则”


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只能登记一类机构业务类型,只能备案同一业务类型的私募基金,只能从事一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中基协原文是这样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等机构类型,以及与机构类型关联对应的业务类型中,仅选择一类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进行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只可备案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相符的私募基金,不可管理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不符的私募基金;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据了解,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并属于一种机构类型,即“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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