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时拾史事
那些你从别的地方看不到的历史八卦,展现历史最生动的细节。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历史地理研究资讯  ·  答辩·《中国历史中的马尔代夫》|郑和以后,我 ... ·  15 小时前  
历史地理研究资讯  ·  简讯 | 西南大学团队历时五年完成长江上游航运考察 ·  昨天  
常观  ·  这条常州第一街,火了1000年! ·  昨天  
常观  ·  这条常州第一街,火了1000年! ·  昨天  
上下五千年故事  ·  张作霖晚年见到溥仪,为何立马下跪?落难的溥仪 ...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时拾史事

锦衣卫抓人不是想抓就能抓!也要经过批捕?

时拾史事  · 公众号  · 历史  · 2017-05-10 18:56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本来,自隋唐以来人们习惯将 刑部、大理寺、御史台 (明清两朝为都察院)称为“三法司”,即行使司法权、对案件进行定罪量刑的专门机构。但在明朝“厂卫司法”之下,厂卫往往不经三法司迳行审判,所谓“旨从内降”,即厂卫审判之后直接向皇帝请旨定罪了,或者在移送三法司审判时附加“参语”或“按语”(即定罪判刑的意见),三法司慑于厂卫之权,往往遵照“参语”或“按语”拟定罪刑,不敢有丝毫改动。嘉靖时刑部侍郎何孟春曾感叹: “刑部尚有何人能少易抚司(指锦衣卫北镇抚司)之按语乎?”


厂卫都是专制皇权的附属产品。当皇权暂时不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的权势也会减弱。例如明孝宗认为“吾独与共天下者,三公九卿也”,有意抑制厂卫,因而“缇骑(指锦衣卫)遂自敛不敢有所为。”明神宗长期不理朝政,“亦无意刻核,刑罚用稀,厂卫狱中至生青草。”但总的来看,厂卫的权势是不断增大的,而且越到明末,厂卫的腐败滥权越为严重,越深受时人痛恨。清初时有“明不亡于流寇,而亡于厂卫”的说法,虽然偏颇,但它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厂卫的强烈不满。明朝皇帝其实也知道厂卫为众人所恨,但这正是皇帝所追求的效果,他们重用厂卫,目的不在于办理多少案件、解决多少问题,而是借此向文武百官及普通百姓显示权威,通过制造人人自危的气氛,维持一种“恐怖的秩序”。


二、还有更牛的!——刑科给事中


锦衣卫在明朝可以说是权势熏天,但锦衣卫再牛,也不过是皇权专制的工具而已。皇帝不会让锦衣卫一家独大,也要给锦衣卫戴上紧箍咒,在一定范围内制约其权势,确保其不至于脱离皇帝控制。宦官机构东厂与锦衣卫的职能、人员相互交错,就是这种制约之一。另外还有一种制约,也很牛,那就是—— 刑科给事中。


大明王朝5566


明朝时设六科作为政令审核、谏议、监察机构,六科对应六部,每科设都给事中1人、左右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六科之间互不统属,相互独立,分别职掌审核诏旨、顾问进谏、参议大政、考核官吏、监察各官署衙门等工作。给事中牛就牛在:


(1)六科是独立的机构,办公地点位于午门外的朝房,属于直接听命于皇帝的近侍机构。

(2)六科给事中的级别不高,但往往可以越级超擢。明朝的六科都给事中为正七品,给事中为从七品,与知县相当,级别不算很高,但一旦升迁,“内则四品京堂,外则三品参政,盖外转以正七得从三,亦仕途之殊荣”,可以连升七级,足见其地位特殊,其他任何官职都不能与其比拟。

(3)给事中有封驳诏旨、驳正奏章的权力,连皇帝下达的诏书都可封还驳回,驳正六部等衙门的奏章更是家常便饭。六科给事中驳正六部奏章称为“科参”,是很严重的事情,“六部之官无敢抗科参而自行者”。

(4)给事中是皇帝近臣,可以参议大政,《明史·职官志》云:“凡大事廷议,大臣廷推,大狱廷鞫,六科皆预焉。”六科给事中可以参与商讨军国大事、选用高级官员、裁决重大案件,位居朝廷权力核心。


六科之中,刑科给事中对口刑部监察刑狱,与锦衣卫关系最为密切。因为给事中也是直接听命皇帝的近侍机构,有资格与锦衣卫分庭抗礼,故皇帝也用给事中来制约锦衣卫。《大明会典》载: “凡奉旨提取罪犯,本卫(指锦衣卫)从刑科给驾帖,都察院给批,差官前去。” 按此记载,锦衣卫奉旨逮捕捉拿罪犯,需先从司礼监取得“驾帖”,呈送刑科给事中“签发”,再至都察院领取“精微批文”(一种密码防伪文书),才能进行抓捕行动。但从明朝历代实录记载的案例来看,锦衣卫向都察院领取批文的非常少(且均为明孝宗以前),但呈送刑科给事中签发驾帖的例子很多,由此可知,在明朝(尤其是中后期)的司法实务中,锦衣卫抓人主要凭刑科给事中签发的驾帖,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都察院的精微批文。这也反映了六科与都察院的地位差别,锦衣卫根本不把都察院放在眼里,但对同为近侍机构的刑科给事中却不得不让步三分。


所谓的“驾帖”,是皇帝命令的证明文书。皇帝的重要命令需要下发正式诏书,但是有一些相对没那么重要的命令,不用这么麻烦,只需持驾帖就可以执行。驾帖除了用于抓捕人犯之外,还用于锦衣卫执行廷杖、处决死囚等事项。当前学界对驾帖的研究很少,也不知道有没有实物存世,但从驾帖的作用可以推断这是一种表格式的简化文书。锦衣卫在接到抓人的旨意后,派出校尉先到司礼监领取空白的驾帖(根据被捕人员的人数,一人一帖),呈送刑科给事中审核抓捕的事由、人员姓名及身份情况等事项后在空白处签名盖印,该校尉即持驾帖调发卫士执行抓捕。


给事中职掌诏令审核,有封驳(将诏书原稿封还驳回)之权,既然连诏书都可以驳回,那驳回驾帖自然也不成问题。给事中签发驾帖的权力,实际上是封驳权的一种延伸。由于给事中的特殊地位,这种审核签发驾帖的制度对锦衣卫的缉捕权是非常强有力的制约。


三、真的有效?——驾帖到底能起多大作用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