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0 年 12 月 15 日,本所要求你公司就报告期内是否将废旧电极处置收入全部入账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要求于2020 年 12 月 29 日前回复。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且
未说明理由,迟至 2021 年 1 月 8 日方提交延期申请拟于 1月 21 日回复,但你公司并未于 1 月 21 日前予以回复且未说明理由。2021 年 1 月 29 日,你公司向本所提交了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本所于 2021 年 2 月 1 日作出终止审核决定。
你公司作为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问询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和核查,及时、逐项回复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出的审核问询,相应补充或者修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你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1 年 6 月 2 日
过会后宁愿撤回申请,也不愿意回答问题。看来,“报告期内是否将废旧电极处置收入全部入账”是公司的难言之隐!
一、报告期业绩单薄
自 2002 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电解槽领域,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解电极、电解槽及配件。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5亿元、1.74亿元、2.62亿元及0.91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35亿元、0.54亿元、0.70亿元及0.20亿元。报告期内还年年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