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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这种决策,而谁硬要将中国“重要国有企业”控制权出卖,这岂是一个简单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的办公程序问题,而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目无党中央、国务院的问题。
谁敢“审批”?国家发改委敢“审批”吗?如真的敢,那么,2017年就拿重要行业的一、二、三批央企混改试点单位来试一试?这是难以发生的天方夜谭。也就是这位领导干部敢写,“中央直属党报”等也敢发、转,大家一起来搅和混改罢了。
从以上言论、文章看,该干部一是在变相反国企“一股独大”;二是他明知党中央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决定保持各分类领域“重要国有企业”的控股权(或控制权),并还在文章中指出了要遵守这些相关决定,怎么,拐个弯,自相矛盾一下,就绕开了这些重要遵循,硬扯出来个“重要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资本不再控股的”的所谓决策,——是他个人假公济私的冒牌“决策”吧!
第三,负责国企混改“四驾马车”中的协商、制衡、监督机制应进一步完善
2017年,按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责任单位”依次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同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现在看来,“四驾马车”中确实存在原则性的不同声音(财政部、证监会中都曾有领导干部公开反国企“一股独大”等),故他们之间的协商、制衡、监督机制应进一步完善。
第四,国家发改委在部署2017年改革工作时,强调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部署和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
国家发改委在部署2017年改革工作时,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部署和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改革实践。这里面是应当包括把国企混改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部署和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内容的。
最新的公开信息是:“十九大前夕”,总书记“习近平强调,国有企业是主力军、生力军。攻坚克难、打硬仗还要靠主力军。国有企业在中国的地位只能加强。同时,国有企业也要自强不息,自我改革完善,不能固步自封,通过改革补齐短板。要抓好党建工作,忽视了先锋队作用,什么事也干不好。”
是的,忽视党建工作,“牵头”负责国企混改的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都可以不听党中央的话,逆势而行,国企混改肯定是“干不好”的。
国企混改不可以蜕变为自由派反攻国企,即瓦解共产党最重要执政基础的“重要突破口”。
发改委干部的国企混改思想认识必须向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国有企业在中国的地位只能加强。”要坚决抵制借口混改掏空国企、放弃国企的错误言行。
国企混改选合作私企时,要算经济账,更要先讲“政治正确”。这应是国企混改的一种普遍遵循。
近期关于一些互联网私企等将批量入股国企联通的声音很高。问题是,这些企业不仅多是外资控制企业,且长期以来大部分都是国内“推墙派”的坚固平台。其中有的人,与敌视中国的外国政要、组织和国内的右翼势力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让他们利用国企混改进一步发展壮大,其经济和政治后果是不言而喻的。
一个已有的建议是:“对参加混改的私人企业主(及资本背景复杂的企业)的‘政治正确’与否,有关部门要建立包括强力部门在内的联合审查制度严格把关,而非只关注其市场诚信如何。”
混改也是政治。
东三省党政机关要坚决支持国企在混改中也发挥习近平说的“龙头”作用,以我为主,善于算计,平等协商,切莫被别人忽悠得让国企在在私企面前低声下气地“求混改”,当了“乞丐”“鸡尾巴”,乃至“香消玉殒”。
东北国企要在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龙”的“内因作用”和“主观能动性”。
东北 “国企多是其落后主因”“需要改变国企主导局面”,是两会之前体制内外媒体热炒的“设定议题”,现已在政治、经济上双双破产。
2017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据实强调,要把国有企业作为辽宁振兴的“龙头”,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培育核心竞争力,争当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军。辽宁省委、省政府、国企领导人(和工人)等纷纷表示这为国企改革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
辽宁省国企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也实现了三个月“双增长”。其实,这也适应于吉林省、黑龙江省。总书记是一直要东北振兴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另外,“2017年首季GDP东北经济现回暖迹象”也出现了。
在这种情况下,两会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人民网、中国政协网、中国网,及证券时报网等广为传播的“东北国有经济的比重过高且效益不佳,民营经济不发达”的“主流观点”,再难反复的大规模地兴风作浪了。
看来,东三省的国企改革也需要有习近平特别强调的“龙头”精神,敢于迎难而上,在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龙”的“内因作用”和“主观能动性”。
切莫被别人忽悠得在混改中当了“乞丐”“
鸡尾
巴”,乃至“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工人泪满襟”。
国家数据显示,非公企业等非国有企业已然成为全国“去产能、‘僵尸企业’”的主要对象。
近些年来京城“高端智库”、论坛、媒体中喧嚣尘上的“国企僵尸主体论”可以休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人指出,2016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有生有死,特别是去产能、‘僵尸企业’,去年全国退出的企业一共是138万户”(中国证券网:《工商总局局长:去年全国退出的企业一共有138万户》)。
这里面,绝大多数是私企等非国有企业。因为,全国的国企总数还不到这个“138万户”的零头,且其中真“被去掉”的国企更是少之又少。
一个典型案例是,2016年“全国去除4500万吨钢铁产能的任务,河北省占了三分之一,在河北去除的1600万吨钢铁产能中,97%是民营企业的产能。”“ 3%到5%是国有企业去的。”(赵喜子,2016)
至于其他地方,有谁听说过有哪些技术先进的国有大中型钢铁企业大批量倒闭,乃至超过相应行业的非公企业等的?2017年要去5000万吨钢铁产能(苗圩说,这还不包括去中小企业生产的大量“地条钢”),涉及大型央企的只有500多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