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开放式创新生态中,NPE的核心定位体现为创新资源的系统性整合者。传统创新模式中,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链条的割裂导致大量专利沉淀于高校、科研机构或中小企业,难以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指出,我国专利存量较大,创新要素资源丰富。然而,技术研发与后续产业链之间的链接并不充分,存量专利进入生产环节还比较难。在专利转化产业链中,各种资源尚未达到最优配置,专利价值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和有效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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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在权利界定、价值评估、交易转化等方面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可能造成市场交易成本指数级增加,乃至出现无法跨越的交易壁垒。NPE通过专业化运营,能够有效弥合这一鸿沟,一方面通过市场化筛选机制识别高价值专利,构建专利池或组合,解决“专利丛林”导致的碎片化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降低技术供给方与需求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形成从技术开发到成果转化,最终再到产品应用的协同机制。NPE与创新生态的适配性首先体现在其对技术交易成本的降低作用。开放式创新的关键矛盾在于,分散的专利权人与实施者之间需达成高频次、跨领域的许可协议,而传统企业因信息不对称与谈判成本过高往往难以有效整合碎片化专利。NPE通过将分散的专利资产聚合为标准化许可包,使被许可方可通过单一交易获取多技术模块使用权,避免与多家原始权利人逐一谈判。
同时,NPE对创新风险的分担功能,在初创企业经费分担与产业链交互中得到充分体现。初创企业与独立发明人常因资金匮乏而被迫过早低价转让专利,导致其无法分享技术商业化后的长期收益。技术产业化过程中,中小企业常面临研发投入高、市场不确定性大、融资困难等问题,同样,大企业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与其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相关性较弱的边缘技术成果,存在如何充分发挥这些边缘技术成果的技术价值和商业价值的问题。根据2025年3月工信部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全栈技术专利分析报告》,我国人工智能领域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31.6%,专利申请人数量年均增长24.6%,企业类主体中前十大申请人申请量之和占据总申请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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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在该领域存在着大量的中小创新主体,在技术转化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手段方面,NPE可以通过费用设定来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如通过预付许可费或收益分成协议,为中小创新者提供风险资本,使其能够跨越研发成本的鸿沟继续参与后续研发。此类交易的法律性质实为附条件的债权契约,NPE以未来许可收益权为对价提供融资,其回报取决于专利的实际市场价值。运营方面,NPE通过构建专利运营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工具,可将技术资产的风险从单一主体转移至多元投资者,降低创新主体的试错成本。
(二)NPE在创新要素流通中的功能:从诉讼威慑到促进技术市场分工
在开放式创新的语境下,NPE作为知识产权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角色已从传统的诉讼威慑者逐渐演变为创新要素流通的市场润滑剂。NPE通过专利收购、组合运营及诉讼策略,既可能对潜在侵权人形成威慑压力,也可能通过市场化运作促进技术要素的高效流通,从而在创新链条中扮演双重角色,从而使诉讼威慑的功能逐渐从单纯的讹诈转变为尊重创新的敦促。
NPE推动技术要素的流通的初始手段之一为专利诉讼威胁。实体企业往往因研发投入与市场风险的权衡,倾向于将非核心专利束之高阁,导致大量休眠专利难以进入流通领域。NPE通过收购此类专利并提起侵权诉讼,打破了技术垄断的静态格局。如美国NPE企业WSOU Investments通过受让诺基亚等企业的通信专利,频繁对华为、中兴等企业发起诉讼,迫使后者重新评估专利布局并加速技术许可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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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威慑的合法性基础在于专利权的排他性本质。NPE通过行使这一法定权利,将诉讼转化为技术流通的强制驱动力。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4年间,美国NPE发起的专利诉讼和解率高达76%,远超非NPE的62%,且平均结案周期仅为241天,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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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现象表明NPE通过高效诉讼策略迫使企业快速完成技术交易的闭环,客观上缩短了技术从争议到流通的时间成本。
随着专利运营模式的成熟,NPE逐渐从依赖专利诉讼威慑转向多元化的技术市场分工的促进者角色,体现为通过专利组合管理与交易服务,降低技术要素流通的交易成本,并促进跨领域技术的融合应用的特征与效应。具体而言,NPE通过以下机制实现促进技术市场分工的功能。其一,专利资产的标准化与模块化整合。NPE通过收购分散的专利资源,将其分类整合为可交易的专利包,形成技术领域的技术池,解决了单一专利价值评估困难的问题,还通过标准化许可条款降低交易谈判的复杂性,从而加速技术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转化。其二,跨产业技术桥梁的搭建。NPE通过专利运营打破行业壁垒,推动基础技术的跨领域应用。以智能网联汽车为例,通信技术的专利持有者通常缺乏与汽车产业的直接联系,而NPE通过受让相关专利的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并许可给整车企业,间接促成ICT技术与传统制造业的融合。数据显示,2020年针对汽车领域的NPE诉讼量同比增长120%,涉及导航系统、车联网等关键技术,客观上加速了汽车产业的智能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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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E在技术要素的跨行业流通中扮演着隐形中介角色,其市场分工功能已超越传统诉讼的对抗性逻辑。
(三)NPE在标准必要专利治理中的公共利益衡平角色
在技术标准全球化竞争的背景下,标准必要专利的治理已成为影响数字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NPE介入标准必要专利领域,与许可费率、禁令使用与管辖权等问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私权保护与公共福祉的张力场中扮演着独特的衡平角色,通过法律规则与市场机制的协同,使私有财产权的行使契合产业整体发展的战略需求。NPE对标准必要专利治理的参与,既是对FRAND原则实施机制的具象化实践,也是专利制度回应技术标准化浪潮的功能性调适。
标准必要专利的标准属性和公共属性天然要求专利权的行使模式超越传统逻辑。当某项专利被纳入技术标准后,其法律地位便从纯粹的私权客体转变为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技术基础设施,专利权人的许可行为在单纯的契约自由之外,附加了承担保障标准实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公共责任。FRAND原则的法律化实施为NPE的公共利益衡平功能提供了制度支点。该原则虽发轫于契约理论,但在标准必要专利语境下已演进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其内涵通过司法判例和反垄断执法不断充实。NPE在践行FRAND承诺时,需满足许可费计算的合理性基准选择、许可条件的非歧视性保障,以及许可谈判程序的善意履行等条件,要求NPE突破传统专利运营的纯粹营利导向,建立兼顾标准实施者承受能力与创新激励需求的定价模型。在5G通信、车联网等融合性技术领域,NPE推动形成的专利池管理模式,有效化解了标准实施面临的专利丛林困境。专利池的构建不仅需要解决互补性专利的打包许可问题,更需通过独立专家评估、第三方监督等机制确保池内专利的必要性和有效性。NPE综合集结形成的管理架构,将分散的专利权整合为可预测的许可单元,既降低了标准实施者的交易成本,又通过收益共享机制维系了创新投入的可持续性。
NPE在标准必要专利治理中的角色演进,揭示了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应对技术标准化挑战的适应性变革。其通过将法律规则转化为市场实践,在专利排他性与标准普适性之间架设制度桥梁,使私人财产权的行使服务于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的整体效益。未来,随着6G通信、元宇宙等新型技术标准的涌现,NPE需在技术中立与产业发展间、保护专利权利与推进技术共享间保持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