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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广电总局叫停“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电视广告,要求播出机构上报违规广告的广告公司和广告主

广电时评  · 公众号  · 时评  · 2017-06-23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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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秘鲁玛卡动力裤”的医疗保健品广告,违反总局 禁止播出宣传提高性功能产品广告 的规定。宣传“时尚与健康·消脂瘦身汤”“灸出好身材中科灸宜寿”等的医药保健品广告,违反总局 禁止播出宣传减肥产品广告 的规定。

宣传收藏品“丝路盛典玉玺”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时长严重超过规定标准,违反了每条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3分钟的规定,且存在 夸大夸张宣传、误导消费 等违规问题。

《通知》提出,根据《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规定,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广告,并自觉清理存在同类违规行为的广告,特别是要杜绝有关违规广告改头换面再次播出。

针对违规广告涉及的播出机构,《通知》明确提出要求,自即日起,涉及播出违规广告的播出机构, 在整改报告中要列明本《通知》涉及的违规广告的广告公司和广告主,并提供相关合同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叫停虚假、违规医药广告,是肃清流毒、震慑利欲熏心者的有效举措,也是为百姓负责、为社会负责的果敢之举。虚假医药广告的管理除了广电总局,还涉及食药监管、工商、医药卫生等多个部门,多部门间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可形成更大的震慑力,以至杜绝虚假医药广告的滋生,保证荧屏清朗。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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