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是资本下乡项目打政策“擦边球”。“点状用地”的一大优势在于不仅缩减了用地指标,同时也减少了项目前期的投资,减轻了投资方的资金压力,因而可能会出现部分资本下乡项目打“点状用地”政策的“擦边球”,戴着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的帽子非法取得建设用地。
二是生态保留用地租赁时间及价格问题。一方面,归原小镇项目所租赁的耕地、林地租赁期限为12年,但建设用地上所建房屋产权为40年,生态保留用地租赁期限与建设用地出让年限不一致,意味着归原小镇项目的整体功能不能得到长期保障,难以杜绝因产权不一而带来的问题。另一方面,虽然项目方已对村民赔偿和租金问题进行了考虑,且按照合同约定向农户支付租金,但村民契约精神欠缺,随着项目的推进,当地村民提出了超出新赔偿和租金诉求,导致项目不能如期推进。
四、相关建议
(一)明确边界,严格生态环境保护
“点状用地”破解了旅游项目用地保障的瓶颈,促进了乡村的发展,但也应避免项目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和地质安全风险。通过点状用地开发的乡村旅游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杜绝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现象,应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做好点状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704号)执行,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开发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加大政策对接力度,储备乡村旅游项目
可把握现在点状用地政策的东风,在借鉴杭州、宁波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抓紧推行“点状用地”试点、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建议由市局会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按照“精心规划、科学选址,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积极探索、循序渐进”为原则,组织谋划一批符合要求的,可进行“点状用地”的乡村旅游试点项目,同时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旅游、农业、避暑休闲等专业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实现“点状用地”项目空间、布局“多规合一”。
(三)坚持集约用地,盘活存量资源
据大数据统计分析,2016年重庆市连续整栋空置农房存在,其中不乏可开发利用、发展乡村旅游的闲置房屋,可借鉴“归原小镇”的做法,采用点状用地方式,发展乡村旅游,在盘活农村闲置房屋的同时,带动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