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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前沿法律动态周报| 5.8-5.15

腾讯研究院  · 公众号  · 科技媒体  · 2017-05-15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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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指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总体发展不够、活力不足,还不能适应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要求;一些行业组织党的建设缺失,党的领导弱化,有的职能定位不清晰、内部治理不规范,没有很好地发挥应有作用。指导意见提出,要切实加强党对文化领域行业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落实社会组织、行业组织改革有关部署,加强制度设计,推进改革创新,激发行业组织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依法依规,健全准入退出机制,优化行业组织发展环境。加强行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提升自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指导意见还从明确职能定位、做好培育发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规范管理、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北京知产法院:搜狐视频诉“电视粉”不正当竞争一案终审宣判  获赔33万元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

5月8日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就搜狐视频(一审原告,以下简称“原告”)诉北京小蚁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聚合软件“电视粉”(一审被告,以下简称“被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二审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对原告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30,000元。原告诉称,被告经营“电视粉”手机软件向用户提供了过滤搜狐视频网站视频贴片广告服务,让非会员也可以不看广告而直接观看搜狐视频网站内容,更为恶劣的是,在过滤广告的同时,被告还在播放页面投放了“电视粉”软件自身的商业广告,并借此获取了广告收益。另外,被告在其开发的手机APP“电视粉”中直接向用户提供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下载服务,使用户无需下载搜狐视频手机客户端,即可实现了下载视频的功能,严重破坏搜狐视频APP正当商业推广利益。就此,原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神马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关键词】知识产权

5月13日消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就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点中文网)诉被告广州神马移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神马搜索)、UC浏览器共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悉,起点中文网的《完美世界》、《莽荒纪》、《大主宰》等共计13部小说在UC浏览器的神马搜索中的小说搜索后,用户能在神马搜索中直接进行在线阅读,也能下载至UC浏览器本地存储进行离线阅读。据此,原告认为二被告共同构成对上述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起诉至浦东法院。2016年3月14日,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神马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共计54万元。后来,原告上诉至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日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海淀法院:动画电影《吃货宇宙》著作权案宣判  驳回原告方全部诉讼请求

【关键词】知识产权

5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动画电影《吃货宇宙》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方易动传媒的全部诉讼请求,《吃货宇宙》并未侵犯原告作品的改编权,亦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吃货宇宙》由无锡天工影业有限公司(天工影业)和北京圣壹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圣壹门)共同出品的动画电影,其前身是2007年完成的电影剧本《一角钱拯救世界》。易动传媒以主角形象设计和相同角色数量侵权为由将《吃货宇宙》告上法庭,但是法庭证据显示,原告方2014年上映的同题材电视动画片《美食大冒险》在故事情节和人物角色设计上与《吃货宇宙》并不相同。因此,海淀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安部: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源头  落实网络服务商安全防护责任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

5月9日消息,公安部网络技术研发中心主任许剑卓表示,公安部下一步将重点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深挖行业内鬼,对整个利益链条进行打击。从去年开始,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为期两年的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专项行动,到目前还在进行中。从2016年过去这一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数量是2100多起,查获公民个人信息500多亿条,抓获的犯罪嫌疑人5千多人,其中属于各行业内部的人员450多人。公安部下一步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重点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二是要进一步落实网络服务商的网络安全防护责任;三是对整个利益链条进行打击。

央行: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支付宝、财付通各罚款3万元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

5月10消息,央行深圳中心分行官网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腾讯旗下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财付通”)因支付业务违规,被央行罚款3万元;与此同时,央行上海中心分行官网也披露了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支付宝”)的处罚公示,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要求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据悉,自去年7月1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这是央行首次公开披露对财付通和支付宝的处罚行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P2P集中式信息披露平台即将上线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5月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向协会会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召开集中式信息披露平台接入培训会议的通知》。通知称,协会组织搭建的集中式信息披露平台将于近期上线试运行,进一步规范P2P网贷机构信息披露工作。据悉,2016年10月28日,协会向各会员单位下发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定义并规范了9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高达65项。但是,目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网贷行业信息披露主要有两类问题:一是缺失部分信息披露内容;二是虽然披露了,但是披露的程度尚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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