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总体要求
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要坚持党政引领、协同推进,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安排中,同其他扶贫工作一同部署、协同推进;坚持以人为本、精准服务,科学评估贫困群众服务需求,分类制定个性化扶贫方案,有效配置扶贫资源,灵活选择服务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案服务,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东西协作、广泛参与,充分发挥东部发达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优势,采用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结对共建等方式帮助西部贫困地区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坚持群众主体、助人自助,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组织协调、资源链接、宣传倡导的优势,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帮助贫困群众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系统,支持贫困群众提升自我脱贫、自我发展能力。
二、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服务内容
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要在贫困地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围绕脱贫攻坚的实际需求,重点开展以下服务:
(一)参与贫困群众救助帮扶。
配合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对贫困群众开展需求评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救助方案,促进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和精准管理,推动贫困群众服务需求与扶贫资源精准对接。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团体互助、宣传倡导等服务,推动健全物质资金帮扶与心理社会支持相结合、基本救助服务与专业化个性化服务相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模式。
(二)参与贫困群众脱贫能力建设。
配合相关部门、会同相关社会力量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脱贫信心和内生动力,促进其发挥潜能、提升技能、互帮互助、积极就业创业,通过增加稳定收入脱贫致富。
(三)促进易地搬迁贫困群众融合适应。
帮助因自然条件恶劣需易地搬迁的贫困群众疏导不良情绪,加强关系调适,联系就业资源,发展自助互助组织,重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其更好融入新的社区生活。
(四)参与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联合相关部门、会同相关力量开展贫困村留守儿童及家庭的监护随访、调查评估、监护指导等工作,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承担监护主体责任。以困境儿童为重点,开展成长辅导、法制宣教、临界预防、行为矫正、社交指导、情绪疏导等服务。配合学校和社区做好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工作和成长关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