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指使他人、利用黑恶势力诱骗,使用手中职权恐吓老百姓逼迫老百姓签字画押等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3,依法追究被控告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破坏组织成序从中非法操控国家精准扶贫补偿金额,牟取暴利的纪律责任。
4,依法请求上级领导将扫黑除恶行动利剑清除被控告人所扶植的村职黑恶势力严厉查处被控告人涉嫌所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行为。
事实和理由 :
一,巧取豪夺国家专项精准扶贫资金
我们是新化县维山乡三联洞村33余户人深受国家所提出的精准扶贫惠农政策的关怀,让我们这些贫困人员倍感珍惜,同时也是我走出贫困山区的有力机会,虽然我们拖了国家后腿,但国家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贫困百姓,我们可望改变现状,发家致富!!!然而这种美好的惠农政策被维山乡党委书记杨俐,副书记苏育群给破坏。我三联洞村20余户做为精准扶贫异地搬迁安置村,国家的精神是让我们老百姓有房住,有饭吃,过上好日子,怕我们住在深山老林深处,享受不到社会发展,怕不能我们带着我们这些贫困人员奔向小康生活!所以将我集体安置发家致富,国家的政策永远站在人民立场为人民服务,然而我维山乡党委书记杨俐,专职副书记苏育群背道而驰。将国家,本地区,拆迁补偿款由娄底市所规定的:
1、砖混结构补偿标准1200元/平方米。
2、砖木结构补偿标准850元/平方米,而事实补偿如下:砖混结构补偿标准100元/平方米。
3、砖木结构补偿标准5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第二层平方不包含在内)。维山乡党委书记,副书记这种掩耳盗铃骗取国家精准扶贫资金的做法,给我们原本就不富裕的贫困户更是雪上加霜,本来还能住旧房,现在房也拆了从了无房可住,一年下来的收成全部烂在地里,没有地方贮藏,国家的惠农政策就是被这样的干部队伍所破坏,从中巧取豪夺!!! 《娄底市拆迁补偿安置书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