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财政部
财政部微信公众平台由财政部办公厅主办,第一时间权威发布财政新闻、重要政策文件、财政数据、重要会议活动等政务信息。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财政部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印发

财政部  · 公众号  ·  · 2018-02-14 11:08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发〔2018〕2号

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工作,我部对2006年7月印发的《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中央财政已经取消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我部与各省(区、市)财政部门的有偿资金债务已经基本结清。请有关省(区、市)财政部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将与基层财政部门和项目借款单位的有偿资金债务清理完毕,在此之前,各地可暂时保留有偿资金相关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自2019年1月1日起,《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办法》(财发〔2008〕4号)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财发〔2008〕61号)相应废止。

附件: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18年1月30日

附件: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财务行为,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及相关财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含机构分设地区的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农发机构)的农业综合开发财务活动。

第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的原则是: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节约成本、注重绩效、奖优罚劣。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