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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徐显明曾接受《东方时空》采访,自述幼时因为家境遭受了一系列的不公正的待遇,
曾想做一名警察。
“我从小是一个双亲不全的家庭,父亲去世得早,后来母亲改嫁,所以我从小在我随我母亲改嫁到了这个村子以后,这个村子留给我的有许多的苦难,所以改变那种不公正大概是我比较早的产生的一种愿望”
,他说,“改变不公正,就是一旦有机会的话自己应该去做一个警察。当然现在想是非常可笑的,所以那时候认为警察可能在人们心目当中就代表着法律,也代表着公正”。
不过,当警察的理想随着阅历的增长逐渐消散,“到了大学以后,视野一打开,这种想法(当警察)立刻就消失掉了。那么
一个人要改变所有的不公正,这是力所不能及的事情,但是理论上要对它进行探讨。
这可能就是引发我后来走向学术道路的一个原因。”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走上学术道路的徐显明,表现得引人注目。
他是吉林大学法律系1978级学生,拿下法学硕士学位后,1985年执教于山东大学。在山大,
他两度破格晋升,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
,之后历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等职。此后,接连掌舵两所名校:2001年至2008年,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2008年至2013年,任山东大学校长。
在高校工作期间,徐显明先后致力于近现代中国法律思潮、法治国家原理、法哲学前沿问题、人权理论、宪政理论等研究,出版了《人权研究》、《生存权论》等多部人权理论著作。《人权研究》被纳入国内首套《人权理论》丛书;《生存权论》也被评为青年社会科学一等奖,被国外政治家和学者视为对《中国人权现状白皮书》的理论说明,引起国际人权领域的关注。
据报道,2003年修宪时,徐显明作为课题组首席专家,为推动“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主持课题组提交了3种方案,表示“希望宪法能在序言、总纲或具体公民权利篇章中涉及此条。”
徐显明还曾走上中南海讲台。
2007年11月27日,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主题,时任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学习。
徐显明是这次集体学习的两名讲师之一,谈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