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农业人口
本书分析所用的资料大部分来自墓葬,其中掩埋的氏族成员毫无疑问都是以耕种为生的。这当然不仅仅包括氏族内的平民群体以及那些在考古上尚无法辨认的更低等级或主流氏族之外的社会阶层,同时很可能也包括了氏族内的一部分贵族。除了自身的基本需要外,这些大众生产的剩余产品就能够养活一些较高等级的贵族成员,让他们把一些时间投入到氏族的事情中,如周代贵族的两项众所周知的义务:祭祀和军事。在本书讨论的大部分时间内——从西周一直到春秋中期——氏族组织既是祖先崇拜的单元,也是收集和再分配剩余产品的机构。更为系统和不知名的税收行政系统在东周时期才逐渐建立起来。
我们对于青铜时代农业的技术方面还知之甚少,所以推测当时的剩余产品的规模是极其危险的。迄今为止,几乎所有的相关研究都集中在生产工具上,而这些研究表明战国时代确实发生了显著的改进。在此之前金属是否用于农业还无法证实,而青铜显然过于昂贵或神圣,不可以用来满足农业需要。只有等到大规模生产的铁质工具出现以后,金属才最终取代了传统的石质工具。人们一般认为这一技术转变带来了生产率的大幅度提升,也改善了生活水平、刺激了人口增长,并为长时间战争提供了后勤保证,而这正是战国时代的得名由来。不过由于铁器难以保存,而且当时普遍回收利用废弃的金属用具,所以现在还难以直接探究其影响。但是系统收集的考古学资料也许有一天会允许我们定量分析战国时代农业变化的影响。
普通农业人口的生活水平在东周时代似乎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正如我们在第九章看到的,一些权威学者相信物质财富的增加正是平民阶层能够僭越贵族礼仪特权的一个决定因素。民间建筑的变化可能也反映了生活水平的普遍提升:在东周时代,普通百姓居住的显然不再是新石器时代以来的半地穴式棚屋,而是建在地面上的房屋。这种新型房屋的建造需要耗费更多的劳动力,而建筑面积也普遍增大了。它们更加接近贵族的台基建筑,而这似乎也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但是目前由于聚落材料几乎不见,所以我们还不清楚这些变化的普及程度,以及确切的开始时间。
农民阶层也首当其冲地承担起了徭役,这种政府行为在中国出现甚早,甚至先于国家级文明的出现,众多大型的公共工程因此得以成功地组织兴建起来。在西周和春秋的绝大多数时间内,劳役管理仍然是通过氏族来组织的,但以后被更为隐蔽的官僚行政系统取而代之。后者的高效率体现在一系列日益宏伟的工程建设——城墙、宗庙、陵墓、灌溉设施以及道路等。共同参与公共服务的经历也有效地把来自不同氏族的人们聚集到一起,从而可能实现了同一国家内社会低阶人群的融合。
除了徭役外,战国时代的公共工程也使用大批因触犯当时的严刑峻法而沦为刑徒的劳役。在这些不幸的人当中,大多数原本也都是农民出身。近年发现的一些秦、汉时期的法律文书记载了他们的罪名和惩罚,都是量罪处刑。战国时代新出现的这种社会现象还有一个实例,就是秦始皇陵附近发掘的秦代刑徒墓地。每座墓葬都没有什么葬具和随葬品,只有一块砖,上面刻了墓主的刑期,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便于主管部门的管理,另一方面可能还为了通知地府的相关机构。时至今日,这些人所构筑的一些宏伟建筑仍然存在,见证着他们曾经付出的辛劳。
军事
与徭役不同,农业人口的兵役应该是一个东周时期的新发明。一直到春秋时期,战争(以及对青铜供应的控制;青铜为用于制造武器的、又珍贵又神奇的原料)都只是等级贵族的特权,军事组织也以氏族为基础。这种情况见于《左传》和其他文献,反映在考古上,则是武器只随葬于部分墓葬:战国时代以前,武器仅见于有椁墓,而木椁如前所述,正是贵族等级的标志。我们在第九章讨论楚墓时,已经观察到了青铜武器在战国时代的地位改变,从贵族等级拥有者的特权器物变成男子普遍可拥有的器物,除了最贫穷的男子以外。尽管这一变化有可能具有宗教意义,我们仍然可以视为间接的证据,反映了社会的军事化,以及从社会底层开始的平等化趋势。
有关战国时代的士兵群体,我们几乎没有什么考古学方面的材料——秦始皇陵兵马俑只是体现了秦统一后的情况,而此前就没有什么像样的发现了。我们知道的是,在整个春秋时期,军队的规模急剧扩大,发展成了常备军,由国家税收支撑;军旅职业也开始出现。正如铁质工具影响了农业一样,大规模生产的铁质武器也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古代战争的性质。但是直接的考古材料还难以发现。有一点可以明确,就是在铁器引入以后,高等级的社会阶层仍然偏爱青铜武器——这当然可以理解,考古发掘出土的一些青铜武器的质量极高。在礼仪活动中,不同的诸侯国对待武器的态度有所不同。楚国的绝大多数男性都随葬一把铜剑,而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墓普遍缺少兵器。这可能是出于节约资源的需要,也可能是为了防止潜在的叛乱者从墓葬中盗掘兵器;或者有什么宗教原因,例如害怕亡灵带着武器归来。考虑到文献记载颇详的秦国无处不在的战争措施——商鞅把整个社会分成了若干等军功——秦墓中虽然缺少兵器,但是它根本不能说明军事在秦国已经变得无关紧要了。
有关战争的确切考古材料也难以碰到。但是由于武器上常常刻有产地铭文或能够通过其风格推测出产地,而且原则上讲,一国军队所用的武器也是本国生产,所以未来可以通过考察各类武器的分布来追寻军队的可能动向。古战场虽然古往今来的中国传统文人孜孜寻求以凭吊怀古的地方,但是没有做过什么考古学研究。目前我所注意到的唯一可能属于周代的发现是河南濮阳西水坡的合葬墓,这里发掘了32个排列整齐的墓坑,每个坑内埋葬了18个20—25岁的男性,他们都死于暴力;此外这些墓坑还发现了数量不等的割下的头颅,埋葬的个体总数在六百以上。这个遗址的旁边就是古城濮战场,公元前632年由晋国领导的北方联盟在此彻底击败了楚国军队;不过由于缺乏有年代特征的随葬品,该遗址是否与这一事件有联系还无法证明。
商人与企业家
由于传统儒家的偏见(不过主要在孔子时代以后),商人和企业家的角色一直以来都很少受到历史学家的关注,尽管现有材料表明贸易和大规模手工工场的发展是战国时代大转变的主要方面。战国时期,一些诸侯国出现了大型城市,仅此一点就足以证明了当时存在着为供应这些城镇需要的商业网络,为与庞大的城市居民相配套的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以及从事这些活动的专业群体。在前面几章描述的氏族社会里,并没有商人的独立位置。他们可能也从属于氏族,前面分析的墓地中有些恐怕就是商人的墓葬。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任何考古学上的标准来将他们与非商人区分开来。
尽管商人和企业家本身在考古学上还难以辨认出来,但他们所从事的活动可见于考古材料,例如生产遗址(见下文)。找出已知生产地点的,并有可能属于贸易产品的器物,搞清这些器物的分布区域,就能够揭示经济交换的模式;这将是一个大有前途的研究课题。自春秋中期开始,人们开始使用金属货币的情况,为这种研究提供了另一个基础,而且尤为适合,因为从钱币的形制和铭文上可以准确地看出其产地。不同形制的货币如周王室(以及后来的秦国)的圜钱、三晋的铲形布币、齐和燕的刀币,以及楚国的蚁鼻钱和爰金等,学者们已经收集和研究了若干个世纪。它们见于居址、墓葬,并频繁地成百上千地出现于窖藏;但可惜的是,目前已知的绝大多数钱币的出土地点都没有令人满意的记录。彭柯曾指出,在战国时代的中国有两个独立的货币区域。其中一个包括黄河流域的几个诸侯国,货币能够跨越国境自由流通。而松丸道雄则揭示出这个区域内货币的重量也都是基于同样的单位,显然是西周时由周王室统一规定的,这样不同形制的货币可以兑换。相反,战国时代楚国的货币系统则由独特的金质和铜质货币构成,有意把使用范围限制在楚国及其附庸国。彭柯还认为楚国这样做,是为了把楚国建成一个独立的经济和政治区域,同时避免资源外流。如果确实如此,那么货币的使用也成了战国时代加强领土控制的手段之一。在众多的器物中,可用来追踪经济政策的还有符和节,它们是战国时代各诸侯国为了加强货物和人员流通的控制而使用的。符、节上的铭文表明贸易是受到高度监管的,不过内容记录的是官方贸易,可能并不是当时唯一的远途经济交换方式。战国时代的商业和制造业中,政府行为和个人行为的比重有多大——这是评估其中从业人员社会地位的一个关键因素——目前尚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