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滨海景观环境建设、游艇码头建设、海洋主题公园、综合性海洋体育中心和海上运动产业基地,高端航运服务业配套设施建设、海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热带海岛风情休闲度假基地建设,海洋文化场馆建设及文化遗产保护。
(四)重大涉海基础设施建设
沿海港区基础设施、港口物流园区及内陆无水港和陆海联运体系建设,沿海港口转型升级、专业化泊位建设及深水航道和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沿海渔港、防灾减灾及执法基础设施,深水港海工结构物、海底电缆、光缆施工及海底管道铺设,海底隧道工程,海上工厂、机场、人工岛等工程建筑、海底仓库建设、海洋娱乐设施与景观工程。
(五)海洋经济绿色发展
临海临港产业区和重大工程建设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涉海企业实施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项目,生态渔业、
生态旅游、
海洋清洁能源、
海洋公园
、无居民海岛修复、海漂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
按照《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沿海地区的海洋经济发展定位和《“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部署的重点任务,结合不同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特点,综合利用多种金融手段,积极支持北部、东部、南部三大海洋经济圈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海洋产业、涉海企业及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一)北部海洋经济圈
重点支持深水网箱等离岸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人工鱼礁、海洋牧场、数字渔业及休闲渔业建设,
东北亚国际海洋海岛旅游、海滨避暑度假旅游区建设、邮轮旅游业发展,
港口资源配置与布局,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产业基地建设,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海洋生态整治修复,海洋要素产权流转,海洋新能源应用等。
重点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
特色滨海旅游、高端邮轮游艇旅游、海洋休闲旅游发展,
生态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天津滨海新区、河北曹妃甸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海盐化工业,海洋高端船舶和装备制造业,航运金融、全国性涉海融资租赁资产平台和北方(天津)航运交易所建设,国家海洋文化展示集聚区和创意产业示范区建设、海洋生态整治与修复等。
重点支持渔业资源保护修复、良种繁育、健康养殖、精深加工、远洋渔业产业链条,“海水粮仓”、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水产基因库项目、海洋综合性样本、资源和数据中心建设,港口物流服务网络建设,
国际滨海休闲度假、邮轮游艇、海上运动等高端海洋旅游业
,海洋装备制造业,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新能源、海水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青岛蓝谷、威海国家级浅海海上综合试验场建设,海洋能深水网箱养殖综合利用,莱州湾、胶州湾等海湾生态整治与修复等。
(二)东部海洋经济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