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推进军官职业化,将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
应当从服役制度上,
对军官服役形式和服役年龄年限作出调整,实行开放、可选择的多种服役形式和有幅度的服役年龄年限,畅通军官进出更替渠道,使优秀军官可长期保留,一般军官能及时淘汰。
二是在军官服役方式上,
实行义务与合同相结合的服役方式,包括三种形式
:1、基本服役制,军官按照规定服役满最低年限,如10年,体现的是服役义务;
2、定期服役制,规定军官服役达到一定年限,如25年,具有志愿与需要相结合的合同性质;
3终生服役制,允许服役到退休年龄,如60岁,其服役性质是定期服役制的延伸。
在以上3种形式中,
基本服役制
的军官,因是义务服役,可确定为非职业军官;定
期服役制和终生服役制
的军官为职业军官。对于
非职业军官
,采取转业方式,国家扶持就业;
职业军官
则由国家提供保障。其中
定期服役制的职业军官
,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享受退役保障金;
终生服役制的职业军官
,享受国家退休待遇。
三是在军官服役年龄年限设置上,
应改变目前不同职级都有最低服役年限和最高服役年龄的设置,
实行简约、弹性的年龄年限,即一龄多衔,适当放宽师团职军官最高服役年龄。领导职务军官实行最高任职年限制(如同一职级不超过6年),非领导职务军官则实行职业化。另外,要完善军官服役方式和年龄年限,建立淘汰机制、保留机制和延长机制,以解决军官服役中优胜劣汰、新陈代谢问题,使军官队伍始终保持竞争活力
。
二、核心是军官专业化
军官职业化的核心是专业化,而其前提是专业化分类。分析人士认为,推进军官职业化,将突出专业属性和作战要求,健全完善军官分类体系,在此基础上分类设置军官职业发展路径,系统规范军官在哪个领域发展,什么时候该入校培训、交流任职,具备什么经历能够走到什么位置,什么情况下需要退役等,为组织培养军官、军官自我提高提供清晰指引。
解放军军官目前主要按照工作性质,分为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和专业技术5类。
在《改革完善我军军官服役制度的若干重点问题》一文中,将军官按职业岗位,分为
指挥军官、军事工作军官、政治工作军官、军备保障军官、陆战军官、舰艇军官、航空航天军官、火箭导弹军官、科技信息军官、院校教学军官、军法军纪军官、科学研究军官12个基本大类,
每个大类又细分为若干个小类,比如军事工作军官是指除指挥军官外的军事副职,机关部队作训、军务、战场管理等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