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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引起全国争议的案件,官方该给个说法了!

环球时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1-03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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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许多媒体的报道并没有说明这位大妈被认定违法的核心原因,很多网络上的公知大V也只是在煽动“对立情绪”,而不是在探索问题的核心,结果误导很多公众把板子打在了民警和法院身上,认为要么是警察在年底故意抓人“冲指标”,要么是法院在故意“欺负小老百姓”。


可这些说法不仅冤枉了警察和法院,还严重模糊了问题的焦点。


所以,耿直哥这次必须先强调一下,警察逮捕那位大妈以及法院判那位大妈三年半,都是符合“程序正义”的,也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来的。


毕竟,依照公安部2007年通过的枪支认定法规,这位大妈确实有6把气枪符合了“枪支”的认定标准。作为依法抓人的执法机关,依法判案的司法机关,总不能“有法不依”吧?

实际上,在许多法治相对先进成熟的西方国家,即便某个具体的法律存在争议,但在立法机关做出修改之前,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也只能按照现有的法律去抓人和判案。因为这才是符合“程序正义”的做法,才是依法治国的体现。

因此,耿直哥还得表扬一下那位天津大妈请来的辩护律师。与那些【因为不满某条法律,就大闹法庭】的“无良讼棍”不同,这位律师至少懂得不论是警察还是法院,都没权力修改法律。所以在面对有争议的法律时,这位律师力求法院轻判那位大妈的做法,才是对大妈最负责的选择。最终大妈也获得了 “情节严重”这个档位中很轻的刑期“3年半”(最高是7年)。可如果换成那些总爱闹法庭的讼棍,恐怕这个案子连轻判都没可能了……


另外,耿直哥还注意到有一批网友对于天津大妈案判3年半不满,则是因为2011年北京曾经发生的一起“持枪”案。当时,被戏称为“京城四少”之一的“富二代”王烁,与“四少”中的另一名在街头发生冲突,期间他曾拿出一把手枪指着对方。而检方当时还指控他总共藏有4支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可他最终却仅仅获得缓刑,理由是“社会危害不大”。结果两案一对比,大家就认为此案判的不公,是欺负“小老百姓”了。


但耿直哥认为,如果舆论是不满于“富二代”被轻判,认为这其中有“问题”,那么舆论应该呼吁的是去审查乃至纠正那个“富二代”的判决,而不是用一个“不正常”的判决去推翻另一个正常的判决。


▲图为当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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