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除了能够正常使用无现金支付方式的人群之外,还有许多弱势群体(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等),以及处在不发达地区的人,他们对于新兴的支付方式接受度较低,没有智能手机、不会上网,甚至没有银行账户,很难将新的支付方式在其中推广应用。如果无视这些问题,坚持无现金交易,就会强行将这部分人排除在现代社会之外。
第三,个人隐私泄露。
传统现金支付发生风险仅仅是钱丢了,但无现金支付却附带着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不断增加的电子支付诈骗和网上银行诈骗率,是对“无现金社会”最大的挑战。而若是支付的设备(如手机、银行卡)丢失,所造成的损失更是会扩大。
第四,极度依赖信息传输技术,一旦发生网络瘫痪,支付也无法进行。
例如,在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和人为灾害(如战争)时,基础设施遭到破坏,电子支付就无法进行,一个社会的正常生活也随之瘫痪。同样,网络层次的黑客攻击也会导致网络瘫痪,从而无法进行正常的消费支出。
第五,导致过度消费,催生更多“月光族”。
无现金交易中,一方面减少了传统花钱时“肉痛”的现实感觉,同时,信用支付的方式也使得消费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多。另一方面,支付的便利让借钱也变得容易了,各种借贷平台借助大数据进行精准营销,让超前消费变得普遍而智能。而模糊化的“数字货币”使很多人难以控制自身的消费欲望,这对于收入不高的年轻人来说,并不是好事。
此外,“无现金社会”的建设还面临着其他很多问题,如支付被少数机构垄断,产生不合理定价的情况;个人信息保护和过度使用的矛盾;不同国家体系的互联互通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着“无现金社会”的发展。
显而易见,“无现金社会”的建设是有必要的,但又面临诸多风险和问题,这些问题放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地域大国,显得更加突出,我们不仅仅要提升支付的效率,更要在这种金融基础设施上做到公平。
那么,我们到底需要一个怎样的“无现金社会”,要怎样去建设一个合适的“无现金社会”呢?
回到文章开篇所提到的只收现金和拒收现金行为。只收现金是市场主体的自发性选择,随着消费者对其产品或服务需求的增加,商家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自然会增加支付方式供消费者选择,这也是“无现金社会”建设过程中对于支付的改造升级。
而对于拒收现金,这可以说是监管主体对于商家“用脚投票”的市场行为的规范。
当下,“一部手机走天下”省去了钱包、零钱等很多麻烦,随身携带现金的人越来越少。消费者偏好便捷的支付体验,而商家则根据日常运营需求、安全、成本、消费者选择等因素,综合判断应该提供哪些支付方式。商家“用脚投票”的市场行为所导致的结果(现金使用者无法进行消费、支付)似乎与“无现金社会”的建设成果(高效、便捷的支付体验)相矛盾。
而从监管的角度来看,监管并非是要阻碍或者制止“无现金社会”的发展,而是制止这种炒作和与之伴随的商家“拒收现金”行为。
拒收现金与“无现金社会”绝不等同。要知道,现金是法律规定的流通货币,拒收现金无疑是涉嫌违法,以建设“无现金社会”为由的商家炒作,更是忽视了小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使其无法正常消费支付。
所以,“无现金社会”的建设不仅要有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更要有监管的参与共建,如此才能平衡各方利益,真正实现“无现金社会”的优势。从另一个层面来说,我们也要对“无现金社会”有更清晰的认知。
第一,“无现金社会”并非绝对的无现金。
消费者有选择支付工具的权利,商家有提供多种支付方式的义务。商家所面对的消费者是多样化的,单一的支付方式既失公平,也损效率。所以,要各方努力,积极推进银行卡、二维码支付、NFC、票据等多样支付工具的应用,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
第二,“无现金社会”需要监管正确引导,机构适度推广,商家换位思考。
支付是金融的基础设施,是消费的必经步骤,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商品或服务。市场各类主体,尤其是履行支付责任的机构和商家,更需要换位思考,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切实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支付需求,这不仅仅是商家的责任,也是在当下“注重消费体验”中提升竞争力的最好的方式之一。可以试想,如果商家连基本的支付需求都无法满足,消费者又有什么理由再次选择它呢?
第三,“无现金社会”需要提升效率,但更要公平。
支付是涉及每一个人的,无现金交易的优势值得肯定。但我国地广人多,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消费者支付需求多种多样,现金支付习惯和偏好仍然广泛存在。无现金交易的发展不能以损害现金使用偏好者的利益为前提,我们要打造的是高效、便利的支付环境,而非为了无现金而推行“无现金社会”。
第四,关注消极影响。无现金交易范围广、规模大,任何一点小的负面效应放在如此大的规模中都会被放大。
由无现金交易产生的“数据寡头和垄断机构、数字鸿沟导致的适用群体受限、信息与财产安全”等问题已经在逐渐的影响着整个社会。关注并解决消极效应,比快速推广更有意义。
最后,社会需要增加财富观教育、消费教育,减少过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