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农村土地和乡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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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文稿:乡镇干部为何深感乏力?

农村土地和乡村发展  · 公众号  ·  · 2017-07-2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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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说:合作医疗是好事,百姓交一点,国家贴一点,重点解决个别农户因病致贫的问题,虽然对百姓有好处,但这点儿钱并不好收。有些人会送来,有些人还要上门去收,有些人还要反复做思想工作。


“有人去年报销受益了,你今年让他交,他说去年生病,今年就不会再生病了,难道还年年生病?有些人说:交了就生病,不交就不生病了。他们不是没钱,就是思想顽固,极个别百姓刁难人。” “合作医疗参保率上边有指标,不达标,村里还要垫钱,非常麻烦。所以你还要拼命给他做思想工作,求他交。”“为他好,还要这么婆婆妈妈!想不通!”


为村里修路,占了他的田,或者涉及到他的橘树,就是不让,提出很高的标准。有时没有办法就要绕开,结果路修得弯弯曲曲。 在乡镇干部看来,老百姓不再是以前的“老百姓”,已经变得不好讲话,很难“摆平”,而乡镇干部一下子变得弱势了。


2、执行权的缺乏


按照乡镇干部自己的理解,这种弱势源于“手段”的缺乏,主要是执行权的缺乏。


“现在乡镇干部仿佛被捆住了手脚,对那些钉子户一点办法也没有。” 他们时常抱怨: 以前的“土办法”都失灵了,比如强行拆除,罚款,强制执行…… “镇干部有执行权最有效率!”一个乡镇干部反复跟我提到这句话。在他看来,对付那些不遵从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有执行权,即可以直接制裁。为了村庄整体的利益,必要的时候要强硬一点,免得让钉子户“一条鱼惹了一锅腥”。


强制权的缺乏,有时也使调解员在工作中非常软弱,非常被动。 比如,甲把乙打伤,涉及几百元的医药费,甲就是不赔,因为你没有强制权,所以也拿他没有办法。“这样的事情,金额小,上法院成本太高,时间又长,很多事情解决不了只能拖着,一些小纠纷酿成了更大的矛盾。”


个别当事人忍无可忍,大打出手,杀了人或致人重伤。如果乡镇干部有执行权和裁决权,就能提前解决小问题,避免矛盾升级酿成大祸。


“有些问题,是明摆着的事情,没有太多道理可讲,要强硬一点,就好办了。”“依法行政,听起来好听,却非常不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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