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阑夕
阑夕,逐鹿网(zhulu.com)创始人,专注于互联网创业、新媒体及亚文化的深度观察和商业评论。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阑夕

罪责轻微,假货的温床到底从何而来?

阑夕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 2017-03-02 20:38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打击:媒体和电商平台治标不治本,核心要靠法律


那如何才能抑制假货,让假货对普通人消费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媒体曝光是其中一种手段,央视3•15晚会诞生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打击售假行为,媒体作为聚光灯往往能够给制造和售卖假货的人带来巨大威慑,腾讯科技在2014年关于聚美售假的深度报道就曾让聚美股价大跌,聚美创始人陈欧不得不多次发声澄清。


但也正因为媒体是聚光灯,所以能够聚焦的范围有限,因此法律被看作是约束假货问题最关键的紧箍咒。但事实上,有关对制假售假惩治的法律条款中,当前的立法已然滞后,这导致制假售假的犯罪成本和惩罚过低。


目前现行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定量标准是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才能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而这个5万元的死数字是1997年确定的,这一只考虑金额,不考虑销售件数的标准显然已经跟不上如今的形式。


更古老的或许是《产品质量法》,这部颁布于1993年的法律,其中有这样一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返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1993年,1毛钱大概还可以买到一根冰棍。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