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呦呦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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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陕西有关负责人士:冯新柱、赵正永殷鉴在前,请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

呦呦鹿鸣  · 公众号  · 美文  · 2020-12-05 15:49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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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个消息转发给我的朋友说,你看,汉滨区很重视,问题已经解决了,拆的也只是残垣断壁而已,你就不要再跟了。
出乎这位朋友的意料,我并不接受这份好意。
是的,这份公告言辞非常诚恳,行动也非常迅速,但它其实并不是回应我的文章,而只是回应陕西本地媒体《华商报》。
《华商报》写的,是汉滨区早阳镇胡家兄弟房子被拆、法院判决政府违法后当地政府不执行。而我在呦呦鹿鸣写的,除了胡家兄弟的事件,还有隔壁共进乡贫困户陈家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被拆房子,胡家和陈家共同点在于政府先强行拆除,然后只给予每平米50元的补贴。
呦呦鹿鸣文章的核心点是: 以“脱贫”+“增减挂钩指标流转”的名义,陕西省各个地方政府从其他城市获得了每平米约330元(价格浮动,有多有少,详见昨日文章)的指标流转资金,但是,却只给予农民50元一平米。
所以, 我说的是经济账 。不仅仅是胡家兄弟一家的申诉。而汉滨区政府这个致歉公告虽然言语诚恳、行动迅速,说的却是“少数干部工作作风问题”。
个别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是小问题。钱去哪了,是大问题。小大之间,学问很大。
在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官网“陕西省省域内增减挂钩指标流转信息平台”上,“指标使用管理”一栏,总共只公布了三个表格,里面并没有汉滨区的项目,那么,汉滨区是不是有必要将所获得的收益公开?
当然,这个问题恐怕也不是汉滨区一地能够回答的。
在2016年3月的文件《 关于开展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支持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意见 》中,陕西省明确要求“保障省域内增减挂钩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明确要求“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定期发布省域内增减挂钩指标节余等情况,为全省提供实时可靠的指标流转信息。”
我的疑惑是:这两个条款为什么没有得到执行?信息如果不公开,农民如何知情、参与、受益?谈什么知情权、参与权、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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