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每次时间晚上6点-9点,今天聊有点晚了抱歉
5、aa制吧,响应你们的呼声
今天的感触:
1、先讲网友提问1:通过信贷中介办理银行短期3个月房产抵押,签订有甲乙方及中介三方合同但本人未拿到合同原件,现在到期还款,对方让打到另外一个账户。针对这个问题,在银行签订但合同甲方为第三方非银行机构,判断中介及银行理财经理勾搭推销民间信贷,月息1个点,年化12%利率很高。另未给乙方原始合同,对方目的性明确,可能是为后期连环动作做铺垫。
现在3个月还款日到,对方让将款打至第三方账户,
这位网友致电甲方询问还款人账户与合同甲方账户不一致问题,对方让网友询问丙方中介。
我讲一个高利贷的惯用套路,
这类型民间贷款合同都需做房产抵押委托公证,违约条款都会写很苛刻,
对方目的就是为了主动迫使借方违约套取房产强制执行。这位网友的问题很像套路,这种套路高利贷公司也有法律顾问把关规避,做的很专业。
网友询问甲方,甲方推脱至丙方,网友询问丙方,丙方会故意不接电话,出差不方便,或者电话讲无所谓啊只是合同条款那么写,我们操作都不会那样执行的,您放心啊一堆话。
最后造成这位网友未执行合同条款在规定期限内将钱打给甲方的事实违约,然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继续造成违约,一步步下套放大借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