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书二:认罪认罚案件《起诉书》
××××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
检
××
刑诉〔
20××
〕
×
号
被告人
×××……(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出生地、户籍地、住址、曾受到刑事处罚以及与本案定罪量刑相关的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
。
本案由
×××(
侦查机关
)
侦查终结,以被告人
×××
涉嫌犯
××
罪,于
××××
年
××
月
××
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
××××
年
××
月
××
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
××××
年
××
月
××
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
近亲属
)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
了
被告人
及其辩护人
(
值班律师
)
、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
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
。
被告人
×××
同意本案适用速裁
/
简易
/
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
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
)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别列举证据,
包括犯罪事实证据和量刑情节证据
)
本院认为,应以
××
罪追究被告人
×××
的刑事责任。
……(
阐述认定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并引用相关法律条款
)
,建议判处被告人
×××……(
阐述具体量刑建议,包括主刑、附加刑的刑种、刑期,以及是否适用缓刑;建议判处财产刑的,写明财产刑的数额或幅度
)
,
并建议适用速裁
/
简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
人民法院
检察员:
×××
(
院印
)
××
年
×
月
×
日
附:
1
.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
2
.案卷材料和证据
××
册。
3
.有关涉案款物情况。
4
.被害人
(
单位
)
附带民事诉讼情况。
5
.《认罪认罚具结书》附卷移送
6
.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说 明
一、本起诉书的格式供人民检察院办理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时使用。
二、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部分,应当叙写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以及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的情况;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写明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