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纵观小倩从女鬼到贤妻的蜕变经历,不由得让人感慨:会“作”的女人,更好命。
小倩生前原是富家女,精通琴棋书画,蕙质兰心。
可叹,红颜多薄命,十八岁那年,小倩客死他乡,被葬在金华寺外,沦为树妖的傀儡。
此地的千年树妖需吸食男子的血肉,增强法力。
小倩容貌倾城,自然成了树妖谋人性命的最佳诱饵。
夜色凄凄,昏鸦悲啼,男欢女爱之时,小倩轻晃足腕的银铃,树妖便循声而至,这是他们之间的暗号。
树妖以风卷残云之势掠过,恍惚间,地上只剩下一具男子的白骨。
在这场交易里,小倩无意残害无辜,可她渐渐成了帮凶,害了很多无辜男子。
她或许想过摆脱这种生活,摆脱内心对自己的道德谴责,可是她终究没有那个勇气和底气。
于是,她甘愿听从树妖的差遣,换得片刻安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一日,又有两名男子相继到寺中借宿。
其中一位携带宝剑,英气逼人,名叫燕赤霞,另一位衣衫褴褛,满脸正气,唤作宁采臣。
两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直至夜深,才各自回房休息。
小倩暗中观察,最终将稍显文弱的宁采臣定为今晚引诱的目标。
小倩娴熟地潜入男子房间,轻声询问道:
“今夜良辰美景,公子夜不能寐,何不与我欢好?”
借着朦胧的月色,宁采臣瞥见女子肌映流霞,一颦一笑尽显风情。
但他从不贪恋女色,因此婉言相劝:
“姑娘,请自重。”
小倩并没有放弃,而是抛下一锭金子,静待回音。
宁采臣被女子轻浮的言行激怒。
他将金子丢到庭外台阶上,呵斥道: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休叫不义之财脏了我的口袋。”
眼前的书生虽穷困潦倒,却绝非贪财好色之徒。
小倩不由得心生好感。
这次,她选择了收手,她不忍心加害宁采臣,于是违背了和树妖的约定,转身决然离开。
数年来,小倩早已看厌了鬼怪的无情和人性的贪婪。